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李建龙等二十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渝检函〔2021〕72号)
日期:2022年01月10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2021年9月24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九次主任会议审议,现提请审议李建龙等20位同志职务任免事项。

一、提请任命

李建龙、李毅磊、黄艳梅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佑琪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

杨彦、王小慧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

胡凤莲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

李勇、袁野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员;

郑虹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

二、提请决定任命

李大槐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

蒋文军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长。

三、提请批准任命

阳彬为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四、提请免去

孙琳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邹燕凌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周军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建龙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职务;

李毅磊、黄艳梅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职务;

贺忠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毅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职务。

五、提请决定免去

刘晴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职务。

六、提请批准

刘峰辞去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大槐辞去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检察长 :贺恒扬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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