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2021年9月27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日期:2022年01月10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至2020年,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全市开展了“七五”普法,取得重大成效。2021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对继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作出部署。8月13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对我市“八五”普法工作作出安排。为了推动我市“八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8月以来,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在开展市人大常委会“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调研的基础上,与市司法局多次就决议草案起草情况进行沟通。9月15日,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了这个草案。现将审议意见报告如下: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认为,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质量普法服务“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具有重要意义。草案内容体现国家及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八五”普法决议部署要求,符合我市普法工作实际,适应新发展阶段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需要。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认为,“八五”普法期间,全市应当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普法工作的引领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普法工作保障。

草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将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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