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情况的报告

——2021年9月27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日期:2022年01月10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扈万泰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背景和过程

紧紧围绕把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这条主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我市启动了《规划》编制工作。

市领导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陈敏尔书记深入调研、精心谋划、亲力指导,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唐良智市长系统研究、统筹推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市规委会会议作出具体安排,张轩主任悉心指导、大力支持,王炯主席组织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组成编制组,扎实推进编制工作。编制组紧扣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要求,全面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成渝规划纲要》),全力推进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积极对接在编的《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全国规划纲要》),以及自然资源部联合我市和四川省共同编制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国土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确保《规划》编制更具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编制过程中,坚持“开门编规划”,通过部市联动、专家领衔,带动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团体、群众共同参与,先后20余次向自然资源部汇报,组织召开8次全国专家咨询会、9次部门征求意见会,与38个区县逐一对接,依法开展30天社会公示,对收集到的1200余条意见进行了梳理吸收,并先后通过了市规划委员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形成了《规划》成果。

二、主要成果和特点

(一)主要成果。形成“1+1+3”的规划成果。第一个“1”即文本(含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电子数据),是呈报国务院审批的主要文件。第二个“1”即说明书,是对成果的具体阐述和说明。“3”是三个类别的规划支撑成果,分别为“一区两群”等15个跨行政区域国土空间规划、51项专题研究、42个专项规划。其中,文本共十章,第一章夯实基础评价评估,研判发展风险与挑战。第二章落实战略定位目标,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第三章构建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第四章构建优质高效的农业空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第五章构建宜居适度的城镇空间,持续推进城市提升。第六章强化空间保障,提升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支撑能力。第七章彰显自然和人文独特魅力,建设山水之城、美丽之地。第八章提升综合承载力和竞争力,建设现代化主城都市区。第九章融入新发展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第十章强化保障措施,确保规划传导与实施。

(二)主要特点。《规划》立足我市资源禀赋,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谋划战略定位和目标,把生态和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城乡融合,优化空间布局,完善功能配套,强化规划实施保障。主要有4方面特点。一是落实国家战略,担当区域责任。以“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为总遵循,坚持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一区两群”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全面推进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二是坚持综合统筹,强化底线约束。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数据为基础,分析资源环境禀赋特点,细化和完善主体功能区,统筹山体、水系、林地、湿地、草地、生物多样性,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查找梳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100余项,重点优化人口、产业空间布局,强化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保障,构建“街道公共服务圈”和“社区生活服务圈”,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塑造特色风貌,彰显“山水之城、美丽之地”的独特魅力。四是坚持“多规合一”,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以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目标,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评估体系,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

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关于“三条控制线”落实情况。一是核实补足永久基本农田。充分运用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全面核实现状永久基本农田,实事求是调出其中的非耕地和不稳定利用耕地,将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在稳定耕地中。目前,正积极向自然资源部争取优化耕地保护目标。二是评估优化生态保护红线。2019年以来,我市按照统筹“保护”与“发展”,兼顾“生态”与“生计”的原则,优化划定1.95万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实事求是解决了100余项重大基础设施、519平方公里人工商品林、306平方公里矿业权、1300余项基础设施和功能性项目用地矛盾等历史遗留问题。三是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按照稳定耕地保护优先,建设用地节约集约要求试划城镇开发边界。通过避让、“开天窗”等方式,确保城镇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不交叉冲突。

(二)关于《成渝规划纲要》落实情况。一是规划提升中心城区发展能级和国际竞争力。构建中心城区“一核两江三槽四山五城六名片”的空间格局,重点强化其全球资源配置、科技创新策源和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在成渝地区建设世界级城市群中发挥核心引领作用。二是高水平规划主城都市区。推动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梯次向同城化发展先行区、支点城市、桥头堡城市疏解,形成核心引领、圈层发展,多中心、多层级、网络化的都市区城镇格局,规划建设“轨道上的都市区”,同时,将广安全面纳入共同构建重庆都市圈。三是推动优势地区加快发展。在川渝毗邻地区培育万达开、成渝中部和渝西川南3个800万—1000万城镇人口的城镇组群,形成区域新增长极的战略布局,发挥江津等同城化发展先行区、合川等支点城市、大足等桥头堡城市及万开云对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四是大力保障《成渝规划纲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国土空间规划》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设施在重庆的空间落地。通过规划统筹、有效传导,落实区域生态共保共治、交通互联互通、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分工协作、政策协同创新等战略要求。

(三)关于《长江保护法》落实情况。一是细化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准入规则,划定河流水域空间管控边界,纳入《规划》作为强制性内容,并要求在各类专项规划及详细规划中明确具体管控要求。二是加快编制《重庆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提出统筹和科学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重点区域、重点工程、资金估算和政策措施等。三是联合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共同启动编制《长江、嘉陵江、乌江、岷江、涪江、沱江等“六江”生态廊道建设规划》,打通生态阻隔,共筑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四是统筹推动全市各区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核实长江干支流保护范围内规划用地情况,划定长江干支流管控区。五是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把关项目许可,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产业发展,建立改造搬迁、关停并转项目清单,完善准入清单,并监督实施。

(四)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落实情况。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中的主体责任,统筹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全面摸清历史文化家底基础上,构建由“三层五类”遗产要素、“三江四廊”文化线路、“一核三片”文化区域组成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并在全市相关专项规划及各区县国土空间规划中进行传导落实,明确保护和管控措施。

(五)关于过渡期的规划管理落实情况。现行全市城乡总体规划已于2020年底到期,自然资源部明确在新国土空间规划批准生效前,原规划依然有效。随着我市“十四五”项目的谋划推进,全市各区县需落地的一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民生保障项目、重大产业项目与现行规划矛盾凸显。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过渡时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要求,我市制定了过渡期规划管理办法,出台了《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保障各区县“十四五”重大项目落地。目前,已批准用地18平方公里,正在积极协调自然资源部,在确保耕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前提下,在过渡期内尽可能保障市级重大项目顺利落地。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年7月27日,韩正副总理主持召开了国土空间规划暨“三条控制线”划定试点工作会,会议明确国土空间规划要体现国家意志,遵循事权划分,先有国家规划,再有地方规划,要求组织工作专班推动《全国规划纲要》编制,并选择四川、浙江、江西、山东、广东5个省份试点开展“三条控制线”试划,总结提炼划定规则。各省市待《全国规划纲要》出台后,启动国土空间规划报批工作。

根据国家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下一步将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推进《规划》编制工作。一是按照我市即将发布的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数据,以及9月23日主城都市区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完善《规划》成果。二是认真做好报请市人大审议《规划》准备工作。三是待国家“三条控制线”划定规则和《全国纲要》出台后,第一时间修改完善《规划》,并按程序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查后报国务院审批。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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