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1〕第3号

日期:2021年06月10日 来源:重庆人大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于2021年1月17日经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21年3月31日经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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