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嘉陵江水生态环境 川渝已完成投资10.45亿元、实施项目65个
今年1—10月,嘉陵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保持为优,3个国控断面和1个市控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流域内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12月12日下午举行,会议听取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1年11月,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同步通过《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简称“重庆决定”)和《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简称“四川条例”),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川渝两省(市)生态环境领域首个协同立法成果。
“重庆决定”实施以来,全市上下进一步压紧压实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相关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层层部署、一体贯彻,公、检、法协同发力,协同保护机制逐步建立、日趋完善,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
据统计,我市市级层面与四川省签订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协议23份,我市嘉陵江流域14个区县与毗邻的四川省市(县)签订合作协议20份,协同保护的氛围日益浓厚。
此外,重庆市会同四川省联合编制“六江”(即长江、嘉陵江、乌江、岷江、沱江、涪江)生态廊道建设规划,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水陆域开展生态缓冲带和生态隔离带建设,连通生态廊道,重塑自然岸线。
报告指出,协同保护成效初步显现,两地编制实施铜钵河、琼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川渝联防联治方案(计划),共同投资22亿元实施96个项目,目前完成投资10.45亿元、实施项目65个,推动四川大竹县石桥铺镇600余人生活污水接入重庆梁平区碧山镇华滩坝污水处理站处理,实现毗邻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共享,跨界河流“一体化”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同时,川渝两地联合开展常态化巡河,完善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嘉陵江流域重庆段共设市级河长6名、区级河长7名、乡镇(街道)级河长40名、村(社区)级河长136名。会同四川省建立全国首个跨省市联合河长办,常态化开展跨界河流联合巡河,联合开展污水“治三排”(偷排、直排、乱排)、河道“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行动以及嘉陵江、涪江、渠江等跨界河流及重要支流河长履职等工作暗访,共同整治一批跨界河流难点问题。
记者|王玮 赵紫东
编辑|常畅
来源|华龙网 https://news.cqnews.net/1/detail/1052254469425270784/web/content_10522544694252707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