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213号

日期:2022年12月14日 来源:重庆人大

  一、任命

  李震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娟娟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

  陈娥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欧明艳、郜志龙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樊雯龑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

  乔小勇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景象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徐真、谢威利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临风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川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侯迅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何洪波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蒲开明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甫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尹华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叶欢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蒋晓亮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陆宏华、冯辉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冉孟勋、杨立平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

  二、免去

  成春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谭平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方剑磊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钟拯、陈瑜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谢平、朱华惠、师玉婷、李雪莲、陈义熙、王兵、周盛春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蒋乾巽、杜抗洪、杨尚海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何洪波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蒲开明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成瑛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雯雯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蒋科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春伟、张泽兵、贾秀春、张小赫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娟娟的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涉外商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龚梅、钱美珍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职务。

 

编辑|常畅

审核|曾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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