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2022年9月27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市五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对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会前,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预先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总计调整为3086亿元,调增97亿元。其中:市本级收入预算1075亿元,保持不变;转移性收入预算调整为2011亿元,调增97亿元,全部为政府专项债务收入增加。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总计调整为3086亿元,调增97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预算调整为1093亿元,调增27亿元;转移性支出预算调整为1993亿元,调增70亿元,全部为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增加。
财经委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符合我市实际及预算法、《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调整理由和依据充分,方案可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财经委建议:加强发改、财政、项目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的协同配合,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加快债券发行和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强政府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对债券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进度、运营管理等情况的监管。对于短期内确实无法使用的专项债券资金,要依法依规开展项目调整,避免债券资金闲置浪费。积极推动债券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审计、绩效评价,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持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健全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将隐性债务化解成效与新增债务限额分配挂钩,督促指导区县多渠道筹集化债资金,严格落实隐性债务化解计划,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强化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的监督力度,严肃追责问责。依法公开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