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大常委会:探索“四项措施”增强监督实效
近年来,垫江县人大常委会把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作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要抓手,统筹用好法定监督方式,丰富和探索监督形式,打好监督“组合拳”,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一、探索运用“组合监督”。一是“主任接待日+专题询问”。把专题询问探索运用到“主任接待日”活动中,通过确定一个接待主题、制定一套接待方案、听取一些代表建议、组建一个询问小组、开展一次集中询问、转交一份问题清单的“六个一”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回应社会关切。近年来,代表询问的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两不愁三保障”、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学前教育等方面存在的47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审议报告+工作评议”。县人大常委会每次召开会议前,都根据监督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定是否采取“审议+评议”模式开展监督。如,针对代表议案建议“被解决、被满意”“重答复、轻落实”问题,每年选择两个承办部门进行工作评议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建议办理质量不断提高。三是“专题调研+代表建议”。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通过邀请代表参与人大专题调研,针对发现的问题或者重点工作,以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方式,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督促有关方面履职尽责、改进工作。“支持垫江创建市级高新区”等代表建议已转化为市级政策。
二、探索开展“连续监督”。一是连续“全程式”监督行政审批。聚焦群众关心的行政审批难问题,2017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对1个行政机关的行政审批工作开展专项评议,有力推动被评部门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群众反映强烈的“取缔白板肉销售”“取消货运车辆上户审批前置要件”等难点问题通过评议得到及时解决。二是连续“清单式”监督水污染防治。聚焦群众关注的饮水安全问题,2018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监督力度,并坚持以“问题清单”形式督促各方面依法履职、举一反三抓好230余个问题整改。通过监督,龙溪河等县内主要河流水质稳定Ⅲ类。三是连续“闭环式”监督城市提升。聚焦群众关切的高品质生活问题,2019年至2021年,县人大常委会围绕“精准找问题促提升、精心督整改促提升、精确搞评估促提升”,分三步开展了“促进城市提升三年专项监督行动”,查找出的人行道违规停车、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不到位等82个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市民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城市“颜值”“品质”不断提升。
三、探索推进“联动监督”。一是监督议题联合确定。紧扣中心大局选题、紧扣重点工作选题、紧扣民生热点选题,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年度监督议题建议的意见,并与“一府一委两院”共同研究论证议题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时效性,最终形成监督工作年度计划草案,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二是监督事项联动推进。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每年选择1至2项议题,与四川省广安市及其区县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监督,与乡镇人大主席团联手推进监督。建立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分议题审议制度,建立人大代表固定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加强对监督工作的全程参与。三是监督效果联合评价。建立常态化满意度测评机制,对人大作出的审议意见、决议决定和交办的问题清单等办理落实情况,邀请部分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参与测评,推动监督成效可量化、易评价。
四、加强监督能力建设。一是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出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建立主任审查员负责、队伍建设保障、审查关口前移、定期听取报告、审查结果运用、审查责任追究等“六个机制”,组建审查专家组,将“一府一委两院”和乡镇人大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二是不断加强预算审查监督能力建设。出台关于加强财政预算审查监督能力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5名预算审查专家和42名审查监督联络员作用。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审查监督暂行办法,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用好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立“实时在线监测、定期分析报告、及时下达预警、部门交流会商”工作机制。三是不断加强执法检查能力建设。坚持常委会会前学法和执法检查学法相结合,邀请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专业人士全过程集中辅导,不断提高检查组成员能力素质。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全过程参与执法检查,形成评价报告、得出评估分值、列出问题清单,保证了执法检查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