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全过程预算审查监督
垫江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中央、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的决策部署要求,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责,持续深入推进全过程预算审查监督。
一、健全审查制度,开展有效监督。一是规范报告内容。对标《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严格审查把关政府提请审查的相关材料,实行“报告+清单”模式,“四本”预算执行、重点支出、转移支付、落实人大决议决定情况等,都要在报告中体现,确保应报告事项全覆盖不漏项。二是完善审查机制。对预算相关草案或报告,实行“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预算工委预审、财经委初审、大会或常委会会议审查”四轮审查。同时,聘任7名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落实26名乡镇(街道)联络员参与审查监督相关活动。三是做到应审尽审。坚持每年听取审议预算草案编制、半年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工作报告,依法开展预算调整、政府债务限额调整等常态审查监督工作,审查批准东部新区PPP模式、高新区产业PPP项目等重大投资项目,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实现全覆盖。四是深化联网监督。设立预算联网监督服务中心,建立“实时在线监测、定期分析报告、及时下达预警、部门交流会商”工作机制。2020年以来,共处理预警信息483条、发出预警提示8条/次、编发联网监督信息简报27期、提出工作建议53条、交办整改问题5个。
二、突出审查重点,开展精准监督。一是突出“绩效”关键。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审查监督暂行办法,每年选择部分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开展监督,先后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工业发展资金、涉农资金、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情况开展绩效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交县政府及相关单位研究办理,有效推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提升。二是突出“债务”难点。建立健全听取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年度报告、专题报告和定期通报机制。依法审查批准政府债务限额,把政府债务率控制在合理范围。严格控制政府隐性债务,坚决禁止新增隐性债务。督促开展债务风险评估、完善化解债务方案、应急处置预案等,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三是突出“国资”重点。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五年规划,分年度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重点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推进县政府摸清国有资产家底,理清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四是突出“部门预算”要点。财经委、预算工委全程参与并监督部门预算公开评审,2022年审查预算项目391个,审减项目3个,审减金额2.38亿元。适时抽取部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针对一些单位闲置资金较多的问题,督促财政部门及时清理部门存量资金,2020年、2021年分别清理收回4.13亿元、5.02亿元。
三、提升审查实效,开展跟踪监督。一是紧抓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坚持每年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选取典型案例,采取座谈调研、问题交办、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推进审计问题整改到位。如监督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问题整改,推动县政府出台《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并督促执行,收回开发商历年欠缴配套费6000余万元。二是借力领导批示意见督办。针对部门预算执行不规范、培训费会议费支出猛增、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滞后等重点问题,及时编发预算联网监督简报开展预警提示,获得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采取交办问题清单、实地监督整改等方式,督促落实领导交办事项和批示要求,推动全县预算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三是加强决议审议意见督办。县人大常委会对预算、审计工作、审计整改等情况作出决议或形成审议意见后,县政府要在三至六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审议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开展持续监督、跟踪监督,确保人大决议、审议意见落地落实、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