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重庆市新闻媒体广告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日期:2023年03月02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重庆市新闻媒体广告管理条例〉的

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2年12月14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   陈  彬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委托,现就《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重庆市新闻媒体广告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2022年12月13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为适应新形势下广告业发展需要,有必要废止《重庆市新闻媒体广告管理条例》,对草案没有提出修改意见。

常委会分组审议后,市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审议,形成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的《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重庆市新闻媒体广告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表决稿)(以下简称表决稿)。

表决稿如获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建议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表决稿连同以上报告,请一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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