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重庆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条例〉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日期:2023年03月02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重庆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条例〉的

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2年12月14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  彬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委托,现就《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重庆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条例〉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2022年12月13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对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进行了调整,为了衔接上位法,有必要废止《重庆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条例》,对草案没有提出修改意见。

常委会分组审议后,市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五十八次全体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审议,形成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的《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重庆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条例〉的决定(草案)》(表决稿)(以下简称表决稿)。

表决稿如获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建议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表决稿连同以上报告,请一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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