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日期:2023年03月02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
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2022年12月12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张晓涛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现就《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建议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中旬开幕,会期5天半,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并公布具体日期。大会开幕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市人民大礼堂举行,大会预备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暨闭幕会和各次主席团会议在市人民大厦举行;各代表团会议在其驻地宾馆举行。
二、会议的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决定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
(八)决定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立,通过其组成人员的人选;
(九)选举;
(十)其他。
三、会议的筹备
建议成立大会筹备处,负责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的筹备工作。
《决定(草案)》连同以上说明,请一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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