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2022年12月12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日期:2023年03月02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市五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于2022年11月16日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对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会前,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预先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主要是由于受宏观政策调控和经济承压运行、落实减税退税缓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预算收入大幅减少,以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新增外债借款、年度中中央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等原因,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作相应调整。市级收入总计调整预算数为3924亿元。市本级收入调整预算数为660亿元,其中:税收收入425亿元、非税收入235亿元;转移性收入调整预算数为3264亿元,其中:中央补助收入2100亿元、区县上解收入15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6亿元、调入资金60亿元、一般债务收入507亿元、上年结转收入73亿元。市级支出总计调整预算数为3924亿元。市本级支出预算调整为1694亿元;转移性支出调整预算数为2230亿元,其中:补助区县1615亿元、上解中央6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6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支出47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主要是由于房地产市场持续深度调整,土地成交量明显下滑,土地相关收入大幅减少,专项债券调整等原因,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作相应调整。市级收入总计调整预算数为2990亿元。市本级收入调整预算数为871亿元;转移性收入调整预算数为2119亿元,其中:中央补助收入73亿元、区县上解收入34亿元、专项债务收入161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399亿元。市级支出总计调整预算数为2990亿元。市本级支出调整预算数为648亿元;转移性支出调整预算数为2342亿元,其中:补助区县支出1074亿元、调出资金47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13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108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主要是对市属国有文化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免缴政策进行调整原因,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作相应调整。市级收入总计调整预算数为31亿元。市本级收入调整预算数为27亿元;转移性收入调整预算数为4亿元,其中:中央补助收入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3亿元。市级支出总计调整预算数为31亿元。市本级支出调整预算数为18亿元;转移性支出调整预算数为13亿元,其中:调出资金13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主要是清算中央在渝单位过渡期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收入、规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征地安置人员参保缴费减少等原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作相应调整。全市收入总计调整预算数为2518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49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1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9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0亿元。全市支出总计调整预算数为2518亿元。全市支出调整预算数为2320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93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72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2亿元,工伤保险支出23亿元;本年收支结余调整预算数为198亿元。

财经委认为,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等部门积极有效应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新冠疫情影响,认真落实减税退税降费政策,依法加强收入组织,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严格执行“过紧日子”措施,大力统筹财政资金资源,切实保障财政支出强度。加强对区县财政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控,调度资金帮助困难区县兜牢“三保”支出底线,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符合预算法、《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我市实际,调整理由和依据充分,方案可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财经委建议:一是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本次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在落实减税退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加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征管,着力做大收入规模;加快项目预算支出进度,推进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年终关账工作,防止突击花钱。二是有效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保障到期债务还本付息;加强库款运行情况监测和资金调度,切实保障“三保”支出,兜牢“三保”底线,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三是扎实做好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我市经济运行态势研究,科学预测、合理确定明年预算收入预期;继续落实“过紧日子”措施,打破传统基数依赖,突出绩效导向,加强对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使用,盘活各类国有资产资源,优先保障中央和我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以及教育、科技、社保、公共卫生、就业等重点民生领域资金需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促进预算单位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完整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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