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2年12月12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明确要求,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由省级政府组织编制,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报国务院审批。我市自2018年启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经过近四年的努力,形成了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高度重视,常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求市人大城环委及时跟踪规划编制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并多次听取相关情况汇报。2021年9月26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情况的报告;我市“三区三线”成果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核后,2022年10月2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城环委多次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进行专题研究,并赴两江新区、北碚区、永川区和忠县等区县实地调研。11月25日,市五届人大城环委召开第二十三次全体会议,专题审议并通过了《规划》。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规划》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体现了战略性
《规划》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全面落实“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积极对接《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切实发挥重庆优势,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高国土空间开发质量和效益,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
二、《规划》编制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了科学性
我市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推进有关工作。坚持“开门编规划”,努力寻找最大公约数。一是多领域开展研究论证。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市级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及市内外多个研究团队,共同完成57项专题研究、62个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为《规划》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多方面争取政策支持。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先后20余次赴自然资源部沟通汇报,争取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人口增量、城镇开发边界等有利于我市的政策支持。三是多方式协调化解矛盾。以“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为抓手,相关市级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共同参与,协调解决交通、能源、水利重大项目和原永久基本农田的空间矛盾,以及生态保护红线内重大项目历史遗留用地矛盾。四是多轮次组织专家咨询。建立专家决策咨询机制,先后组织召开8次全国专家咨询会广泛征求专家意见。2022年10月28日,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并通过评审。五是多途径凝聚民意共识。积极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开展30天社会公示,对收集到的1200余条意见进行了系统梳理吸纳。六是多方位推进协同发展。主动与川、黔、湘、鄂、陕等周边五省及四川毗邻城市的规划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推动生态环境共保、文旅资源联动、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三、《规划》积极探索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体现了协调性
《规划》立足重庆独特的自然和历史人文资源禀赋,全面总结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成效,深入剖析机遇挑战,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探索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模式。一是坚持发挥区域优势,大力促进“一区两群”协调发展,优化主体功能分区格局,推动全市城镇空间格局同人口、产业、交通等资源要素配置更加协调。二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严守粮食、生态、能源资源、文化等安全底线,以资源环境紧约束倒逼城市从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发展转型,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功能配套、提升生活品质,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和城市更新提升,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四是坚持深化多规合一,统筹和综合平衡各相关专项领域的空间需求,全面落实“一张蓝图绘到底”要求,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推进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规划》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督保障机制,体现了可操作性
《规划》统筹规划编制和审批,健全规划编审体系,强化总体规划的逐级传导、对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与详细规划的衔接落实,完善规划管控机制、实施监督机制、要素配置机制,加强规划保障和支撑,有效保障规划落地实施。一是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体现到全市规划体系建构、各类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确保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是健全规划编审体系,深化完善市、区县、乡镇“三级”和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分别建立逐级传导和约束衔接机制。三是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强化规划实施监督依据,健全规划动态实施监管、评估预警和公众参与机制。四是谋划法规政策体系框架,建立纵向六层次、横向多板块的规划和自然资源法规体系结构,研究覆盖国土空间规划全过程的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体系。
委员会认为,《规划》全面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市的重要指示,体现了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科学布局我市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具有战略性、科学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意由市政府按程序报请国务院审批。
为进一步提高《规划》质量和水平,委员会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细化规划方案。以“山水之城,美丽之地”为城市发展总目标,进一步突出内陆开放高地的目标定位,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体系,绘就体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市级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的“十四五”规划相关项目要对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任务、新要求尽快细化,并与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落地落图,确保《规划》获批后及时印发实施,一张蓝图绘到底。二是完善重大项目空间供给。进一步梳理《规划》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关系,做好相关项目衔接,会同四川方面齐心协力做好共同的事。深化完善“十四五”期间需要占用国土空间的基础设施和功能设施的专项规划,协调空间矛盾冲突,提交精准用地红线或项目清单,上图入库落实空间保障。提高规划的弹性与包容性,主动思考项目实施过程中空间需求变化的应对机制,以及当前未能上图入库项目的空间供给问题。三是着力规划实施保障。加快推进各区县(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编制工作,积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不断优化规划实施、管理、监督体制机制,适时开展规划实施评估,确保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坚持分阶段、按时序、项目化、清单化,扎实推动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落实。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