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年03月02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2年12月12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副局长   戴  希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市政府市长、市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胡衡华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审计整改责任,认真落实审计建议,完善政策措施和制度规范。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2022年重点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对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具体整改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全市各级各部门把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审计机关切实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整改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截至2022年10月底,年度审计报告反映的18个方面1176个具体问题事项中,1079个问题事项已完成整改,97个问题事项正在推进整改,整改完成率达91.8%。有关被审计单位按要求上缴及归还财政资金44.08亿元,健全完善制度430项。

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总体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全面整改

各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等,研究审计查出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对审计整改把方向、提要求、定时限,并通过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现场督查督办等方式,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各被审计单位制定审计整改方案,逐项细化任务,明确整改要求,落实责任单位,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审计整改工作定期调度、督办推进、销号管理和结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薄弱环节,综合分析成因,通过扎实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规范后续管理。相关单位坚持以审计整改为契机,加强源头综合治理,认真总结并报送了典型经验做法。如武隆区在做好今年审计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对近五年来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提升审计整改成效。重庆机电集团充分发挥集团总部和下属公司内部审计、监察等监督作用,采取上下联动工作模式,对问题事项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二)主管部门全面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有关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做好主管领域整改工作的监督管理。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成立审计整改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主管领域审计整改工作的统筹调度、督促指导。市交通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开展审计整改专项检查,确保整改质量。市国资委等部门采取约谈、纳入年度考核等措施,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巩固和提升审计整改成效。在推动被审计单位整改的同时,相关部门积极采纳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研究审计指出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和制度性漏洞,建立健全行业性规章制度58项,举一反三推动有关领域规范治理。

(三)审计机关持续落实督促检查责任,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审计机关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实审计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市审计局于2022年7月29日对审计工作报告内容进行了公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台账,形成整改责任清单,实行项目化管理,严格执行对账销号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在督促各责任单位按时报送自查结果的基础上,对部分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对部分重要事项进行逐项核查,重点核实整改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发送整改督办通知53份,对前期未完全整改到位事项进行再督促再检查,确保整改力度不减弱、标准要求不降低。

二、审计查出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市和区县财政管理相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市财政局积极督促指导相关单位严格规范国有资本资产经营管理,有关企业已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6246.48万元,市公租房管理局和重庆小微担保公司上缴资产增值收益1.3亿元。优化完善项目管理、资金拨付机制,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0.84亿元已全部下达到位。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安排中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参考,并在分配项目资金的同时下达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的依据。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督促预算单位加快建设资金使用进度,规范项目建设资金账户管理,避免资金沉淀。

2.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市科技局、市人民防空办等单位建立动态项目库,提前研究谋划重点项目支出需求,完善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并对预算执行情况实施定期监控通报。市人力社保局等5个单位对闲置资金进行清理,通过推进项目实施已支付资金7213.13万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7个部门及下属单位上缴结转结余资金5936.7万元,市体育局等5个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收回违规使用的资金1223.94万元。市城投公租房建设有限公司等11个单位上缴非税收入5.93亿元。

3.区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南岸等9个区县加强预决算精细化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审计整改,已追收财政收入4.25亿元,分配使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8.86亿元,统筹使用闲置资金4.09亿元,收回违规拨付的财政资金2.41亿元、违规改变用途的债券资金8.16亿元。綦江等5个区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已将应细化的代编资金全部分配下达到相关部门和项目。潼南等7个区县推进政府采购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数据对接,对重点职能部门的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清理规范。南岸等4个区县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进行了清理,已注销银行账户341个。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相关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合川、荣昌等13个区县明确了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及责任分工,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梁平、城口等17个区县采取健全机制、建立台账、加强调度、开展督查等多种方式对合作协议签订后的落实情况进行统筹管理和跟踪督促。大足等7个区县加大建设资金筹集力度,加快解决影响工程建设卡点问题。目前,大内高速公路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江泸北线高速公路等8个共建项目持续加快推进。市水利局牵头开展川渝跨界河流“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指导大足等4个区县与四川毗邻地市编制跨界河流流域管理保护方案。市科技局通过召开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宣传专题会、规范川渝两地科技资源服务平台等方式,完善协同创新体系建设。

2.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涪陵等6个区县积极落实、规范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指导有关企业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745.39万元,督促6户企业补缴违规减免的税费1725.6万元。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制定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在建轨道项目全部纳入施工合同履约管理系统,渝北等4个区县已及时退还涉企保证金9428.14万元。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和有关区县进一步理顺行政审批职能职责,北碚、丰都等16个区县将施工许可等交通建设审批事项纳入网审平台办理,九龙坡、巫溪等10个区县实现对公路工程施工设计图线上审查。

3.稳外贸政策措施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市商务委调整中小外贸企业贷款贴息补助政策,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经贸发展实施细则。市商务委及潼南等9个区县已收回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企业安排的外贸补助资金129.5万元,南川等5个区县已归垫被用于工作经费的资金264.74万元。

(三)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相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市农业农村委制定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十条措施,市乡村振兴局制定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具体措施和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城口等3个县对跟踪监测对象人员信息进行重新核对,优化完善返贫监测预警系统,为脱贫群众报销医疗费用6.43万元,督促14户D级危房改造对象拆除旧房,排除24户房屋安全隐患,推动114个项目兑付分红资金214.48万元,收回11个单位违规套取或改变用途的资金1810.55万元。对扶贫项目资产进行了清理,将价值865.25万元资产进行补充登记。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市供销合作社制定实施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市财政局等部门制定市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市级财政支持每个区县优势特色农产品险种由3个增加至5个,政策覆盖面得到拓宽;出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大渡口等9个区县安排资金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或担保贴费,建立贷款担保风险资金池,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江津等8个区县建立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及动态调整机制,巫山等5个区县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将社会化服务工作向普通小农户倾斜,推动解决小农户规模化生产难题。垫江等5个区县推动补助项目建设完工并及时统筹使用资金1496.56万元。

3.涉农领域经营主体投融资风险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市财政局建立农创基金定期跟踪检查机制,市农业资产公司规范投前项目调查和投后经营管理等工作,提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的有效性。永川、忠县等22个区县通过优化股权结构、督促资本金实缴到位、整合重建、加强管理等措施,使基层供销社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长寿、石柱等29个区县对未实际运营、与农民利益联结不紧密的基层供销社进行了全面清理,部分已完成清算注销,部分采取整合重组或通过社企合作等方式恢复运营。巴南等6个区收回基层供销社违规出借的资金1190.11万元。

(四)民生资金及政策相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市民政局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儿童福利机构管理等实施细则,修订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与申请审核确认规程。市医保局联合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制定医疗保障基金协同监管办法,形成医保基金共同监管工作格局。璧山、秀山等11个区县取消1196名不符合条件人员救助待遇,追回救助资金35.99万元。黔江、奉节等11个区县重新复核认定,将2444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并发放补助。合川、巫山等11个区县收回被挪用的救助资金952.76万元,永川等6个区县追回被套取或侵占的救助资金56.73万元。

2.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市民政局严格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开展了养老服务专项整治。南岸等5个区县新编制或修订本区域养老专项规划,确保人均养老用地面积达标。万州等6个区县福彩公益金用于老年福利事业的比例超过80%。渝中等8个区县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纳入工作考核。渝北等3个区通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或调整项目等方式,将闲置建设资金778.36万元拨付使用或调整用途。沙坪坝区和渝北区将11处闲置养老服务设施投入使用。合川等4个区收回被挪用的专项资金1263.19万元,九龙坡等4个区追回被8家养老机构虚报套取的专项资金194.84万元。

3.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沙坪坝等3个区开展城市排水管网普查和治理工作,对损坏停用的治理设施进行修复,并通过使用漂浮物拦截、人工清运等方式开展河流湖库水环境治理;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已拨付资金1.96亿元,收回违规列支的资金108.77万元,督促代征企业及时解缴污水处理费3181.52万元。

(五)政府投资管理及项目相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全市交通行业建设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市交通局制定普通国省道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和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两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加强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制定市级财政预算资金实施交通项目计划管理细则,完善市级公路建设与维护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交通专项资金管理。酉阳等9个区县将相关普通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纳入质量监督范围。彭水等7个区县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处理处罚。铜梁、秀山等23个区县通过调整账务或收回资金等方式,整改违规列支的办公经费等5618.99万元。

2.中心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渝中区、大渡口区持续推进3个项目的土地权属确认、拆迁安置等前期工作。加快投资完成率偏低的项目建设进度,截至2022年10月底,巴南区1个项目已完工,南岸区和九龙坡区2个项目达到投资计划进度要求。

3.部分市级重点项目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市发展改革委完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市轨道集团、重庆渝高集团扣回多计工程价款2741.73万元。黔江等3个区县开展招投标专项整治,对违规招标相关单位和人员作出了处理,持续规范管理。

(六)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部分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市国资委制定市属国有企业境外股权投资管理操作指引和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规则,制定年度国资监督工作方案和深化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重庆机电集团等企业清理压缩6个子公司管理层级,注销7个“僵尸”“空壳”企业。两江产业集团等企业对造成亏损的项目制定了详细扭亏措施并处理相关责任人员,规范项目立项及投资决策流程,加强项目投后风险管控。重庆交通开投集团、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已办理38.71万平方米的房屋、土地产权登记。市农投集团等5户企业盘活闲置土地、房屋资产290.79万平方米。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对相关资产补提折旧和调整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19亿元。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市财政局督促4个单位及时完善资产信息系统数据,将漏报的资产情况纳入2021年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市科技局、市城市管理局等6个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已将44宗土地和部分房屋、车辆等资产登记入账。市机关事务局等4个单位按相关规定履行资产出租或处置报批程序。市体育局等3个单位规范房屋出租出借管理,终止租赁合同并追回少收的租金9.53万元。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市生态环境局修订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将企业是否按规定履行配额清缴义务作为评价指标,并采用书面通知、通报、约谈等多种方式,督促企业及时完成碳排放履约工作。涪陵、璧山等14个区县将918家重点监控或超标排放企业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江津区开展矿山企业实地核查工作,责令有关企业到期关停,完善临时用地手续或归还国有土地64.25亩,复垦土地106.31亩。长寿、云阳等16个区县通过开展水源地污染专项整治、规范化建设及水质监测等方式强化水源地保护。綦江、酉阳等17个区县拨付使用85个项目专项资金,18个项目实施后已实现预期治理目标。

三、移送违法违规线索的查处情况

审计机关坚持在深化贯通协作上求实效,与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视办等健全完善了计划共商、信息共享、情况互通、结果共用、整改共促等工作机制,推动线索查处和责任追究。坚持定期跟踪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的办理情况:2021年10月以来,公安机关已立案4件,正在侦办中;市、区县纪委监委机关已立案的27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已办结的44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27人,涉嫌职务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

四、需继续推进整改的问题和后续工作安排

目前,审计查出问题大部分得到了整改,但仍有97个问题事项尚在持续推进整改中。有关区县、部门单位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原因,除部分单位因疫情反复和极端高温天气等客观原因影响了整改工作进度外,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一些问题的整改受限于经济环境影响和外部因素,需在分类处置基础上审慎推进。如一些企业生产运营困难,短期内上缴返还资金难度大,导致有关区县涉及土地出让金、城市建设配套费等非税收入仍未能征收,个别还涉及行政或司法程序,需要稳妥有序推进。

二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时间长、涉及面广,整改清理仍需一定的时间。如闲置财政资金仍未有效统筹使用,提前支付、违规出借的财政资金仍未收回,一些部门和企业仍未完善土地、房屋等资产的产权登记手续。这类问题是长期积累形成,清理处置环节多、流程长,整改需要分阶段持续推进。

三是一些问题涉及跨地区跨部门,整改需多方协调、加强配合、共同推进才能完成。如部分市级重点建设项目进度仍未达到要求,主要原因是受征地拆迁、规划调整、施工和资金等多因素影响,且涉及到多个部门间或部门与区县间的统筹协调工作。部分区县雨污管网整治工作推进缓慢,主要原因是个别老旧小区施工协调难度大。

对需要继续推进整改的问题事项,相关责任单位已作出后续整改安排。对资金类整改事项,将细化后续整改方案,明确近期和远期的整改目标,采取必要的行政或司法手段加大资金追收力度,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对工程项目类和工作协调推进类整改事项,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沟通协作,统筹推动解决整改中存在的难点卡点问题,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

按照审议意见提出“聚焦审计监督重点”的要求,审计机关紧扣全市中心工作和市人大监督重点来谋划和开展审计工作,持续开展稳住经济大盘、推进科技创新、“两江四岸”治理提升等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的审计,连续两年与四川省审计厅协同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审计,充分发挥好审计的宏观调控“工具箱”作用。立足维护经济安全,始终紧盯财政金融运行风险,重点关注财政支出进度、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措施等情况,及时预警风险隐患。聚焦民生保障,紧扣兜住兜牢民生底线,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养老托育等民生项目审计,点面结合反映民生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揭示和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切实把审计监督跟进到民生资金的“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市政府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按照《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决定》的规定,依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巩固和拓展审计整改成效,推动加强源头综合治理,坚持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奋力书写重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篇章。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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