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部分问题整改的情况报告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部分问题整改的情况报告
——2022年12月12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市科技局局长 明 炬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市科技局2021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2022年2—7月,市审计局对我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的《重庆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报告》(渝审报〔2022〕22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反映我局存在具体问题36项。经过整改,2022年8月,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22年重点审计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97号),指出我局仍存在具体问题13项。我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全面认领、主动担当、细化措施、深入整改。截止目前,13项问题均已整改完成。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审计整改的工作要求,切实扛起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从严从实、边审边改、立行立改,以审计整改为契机,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规范一个领域,不断提高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改进的能力。
(一)提高认识,强化整改组织领导
一是压实责任。局党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局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动员部署,研究审计指出的问题,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二是深挖根源。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局长专题会议等研究整改方案,逐项深刻剖析问题,从制度、管理、流程入手查找根源成因,确保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三是强化督办。将整改工作纳入重大工作进行专项督办,实行周调度、月通报,逐项对账销号,高效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确保审计整改的严肃性、及时性。
(二)注重实效,促进问题整改落实
一是立行立改。坚持“现场审计”和“整改落实”同时抓、两不误,确保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审计期间,通过“边审边改”完成资金使用不规范、政务数据安全性能不高等问题整改事项13项。二是打表推进。紧盯整改“时间表”,制定详细整改计划,结合实际分阶段打表推进,在《审计报告》出具后60天内完成了专项资金二次分配滞后、专项资金缺乏有效监管等问题整改事项10项,余下13项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实现了整改到位。三是“举一反三”。认真分析问题根源,“触类旁通”避免类似问题、相关问题再次萌发,在2022年度预算执行、2023年预算编制等工作中,落地落实整改举措。截至今年10月,重点专项支出同比提高54%,2023年预算编制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程度明显提升。
(三)分类推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健全制度。切实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既注重“当下改”,又抓好“长久立”,从制度性“漏洞”和机制性“缺陷”入手进行规范化整改,会同市财政局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文件6个,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科技创新政策12项。二是优化管理。针对有关科技管理方面的问题,强化项目承担单位主体责任,厘清市区(县)科技部门职责任务,细化完善局机关内部任务分工,构建统筹管理权、组织实施权、监督评价权“三权并立”的项目管理体系,协同推进科研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三是注重绩效。从绩效目标设置和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环节,全过程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开展科研项目管理和资源配置方式改革,全面梳理现有各类工作专项20余个,聚焦智能科技、低碳科技、生命科技组织实施重大(重点)专项,整合优化资源、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有组织创新能力水平,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今年,启动实施重大专项2个、重点专项10个,调整安排部门重点专项资金超过60%。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有关预算编制方面的四个问题
一是针对“年初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预算编制的培训,转变预算编制思路,以编项目代替编额度,严格编制标准,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提前策划编制2023年度部门重点专项预算,做好项目支出预算方案评审论证,将预算经费明确到具体单位、具体项目。2023年部门预算已通过市财政局“二上审核”,年初预算资金到位率60%,较上年财政代编占比减少29%。
二是针对“预算安排超过实际需求导致资金闲置或沉淀”问题。充分做好一般性项目支出测算,确保工作有依据、支出有标准,对执行依据不充分、绩效目标不明确、绩效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及时优化调整,有效解决预算安排超过实际需求和资金闲置、沉淀的问题。连续两年压减“科技咨询管理”项目预算,2023年编制预算189万元,同比减少46%。
三是针对“专项资金分配标准不细化或补助对象界定不清晰”问题。会同市财政局出台《重庆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范围和标准。制定《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优化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各专项的支持方向和项目类别。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3个智慧教育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咨询论证,责令项目承担单位针对项目年度目标未按期完成、专项资金使用进度滞后等问题按照要求和时限加强整改,目前3个项目已经完成整改。
四是针对“未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及常年性收入编入年初预算”问题。加强经费执行动态监管,做好经费使用进度评估和额度测算,参考往年预算执行结转结余历史数据,对2022年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合理化预测,对直属单位可能于2022年底产生的项目资金结转结余3000万元应编尽编,全部纳入2023年度部门预算,全面完整反映部门年度预算收支全貌。
(二)有关预算执行方面的四个问题
一是针对“资金闲置”问题。协同区(县)科技部门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的指导和服务,对前期受疫情影响实施进度滞后的项目上门了解具体困难,指导其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目前,“百城百园”项目承担单位已按照目标任务约定安排使用专项资金315.69万元。
二是针对“项目实施单位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扩大开支范围”问题。强化资金使用规范,进一步明确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支出方式、使用范围和管理责任。调整对市属科研院所支持方式,将支出功能相近重合的专项,进行了整合优化。加大抽查检查力度,督促33家高端研发机构开展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组织财务专家开展实地抽查。目前问题涉及的3家单位已经对使用不规范的37.84万元经费完成支出范围调整,对违规用于工资、社保支出的6.29万元完成账务规范调整,对涉及不合理支出的69.34万元按照合理用途重新明确资金安排方案。
三是针对“无依据支付或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支付经费”问题。完善项目遴选机制,明确各类专项承担单位的申报和评审条件。强化项目过程管理,注重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康盛医道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该项目实施强制终止并进行财务清算。
四是针对“违规拨付项目经费”问题。制定了《财政专项资金拨付规则》,明确了项目经费拨方式和拨付流程,细化了分阶段拨付的比例。加强阶段实施情况评估,对引进类高端研发机构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开展阶段性考核,确保阶段性经费拨付依据充分。针对“超进度拨付武汉理工大学重庆研究院建设经费500万元”问题,多次现场督促整改和持续跟踪问效,指导武汉理工大学重庆研究院启动实施3个产业化项目、开展8个实验室设备采购招标工作,经费投入1300万元,整体建设进度加快。
(三)有关“预算绩效管理不严格”问题
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规定设置绩效目标,实现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互匹配的要求。加强过程管理,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经费执行情况实施“双监控”。今年,对59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70个项目实行限期整改,对34个项目实行强制终止并进行财务清算。
(四)有关“下属单位应缴未缴资产出租处置收入”问题
责令下属单位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处置行为,目前该中心滞留的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80.48万元已全部上缴市财政局。
(五)有关“存在超标准或无依据报销公务支出、报销审批不严格”问题
修订《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加强车辆日常出行管理和经费报销管理,严格按照公车运行维护费标准编制预算,并强化预算执行。审计期间,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从严据实报销清退超标支出,严格按照伙食补助、差旅费和会议费支出标准要求,精准核算人次、班次,按要求如实退回12.15万元多发重发的补助经费,规范补充21.45万元经费收据凭证。
(六)有关“川渝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整合度不高”问题
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各主流媒体开展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系列宣传工作,提升共享意识。优化共享资源管理,川渝两地签订科技资源共享协议,进一步组织开展仪器设备全面核实和整合工作,提升仪器设备共享质量和规范性;通过完善专家信息、及时补充入库等多种方式推动专家资源共享服务工作。目前,平台整合开放川渝两地大型仪器设备12000余台/套、总价值125亿元,其中单台/套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增加2500余台/套;完成20000多名专家信息确认和补充入库。
(七)有关“资产账实或账账不符”问题
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要求,规范核算入账、登记管理、清点排查等环节,提升管理效能。已完成395.33万元固定资产入账登记会计凭证编号的修订,对报废、新购和调入调出的6台公务车辆完善了资产登记。
三、下一步打算
在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的同时,注重从整改中吸取经验教训,做到在点上改、面上建,探索建立管根本、利长远、重实效的长效机制。下一步,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业务指导下,以此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传导压力、强化标准、落地落实,以审计整改成效推动科技管理服务能力提升。
(一)强化预算管理,实现编制执行科学化。强化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规范性。将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作为预算编制的保障重点,聚焦智能科技、低碳科技、生命科技三大主攻方向,围绕科技创新中心核心承载区创新能力提升和产业技术创新重大需求,集聚科技创新资源优先保障。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机制,做好预算项目前期论证,提升专项资金预算和任务目标匹配度。完善项目储备机制,建立部门重点项目库,优化项目组织管理流程,提前组织开展项目申报。提升预算执行严肃性和实效性。会同市财政局补充完善科学技术行业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科学管理和监控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全过程监管,坚持“先预算后支出”的原则,建立月通报、季调度动态督促检查机制,以增强预算执行的预见性和可执行性,对执行进度滞后的项目按规定及时干预和优化调整,切实提高预算资金执行效率和均衡性。
(二)完善工作机制,推动管理运行规范化。完善项目监管机制。从申报组织、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绩效评估等多个维度对各类专项管理进行规范,持续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把好项目遴选关、资金拨付关、绩效考核关。建立以部门整体绩效管理、项目绩效管理和科技专项绩效评价相结合的动态监管机制。督促和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强化主体责任,完善单位内控机制建设,正确行使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自主权,做好绩效管理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完善内控管理流程。持续优化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方面的内控制度,优化内部规范管理业务流程,做到业务全覆盖、内控无盲区,形成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优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细化资产登记、清点、处置等各环节管理责任。
(三)抓好科学治理,促进整改提升长效化。做好审计整改问题转化,坚持从制度上堵漏洞,机制上补短板,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归类提炼,提升对相关管理领域从制度到流程的系统化治理能力。定期开展“回头看”,自查自纠是否存在类似苗头问题,对顽固性问题坚持考核追责,切实推动审计整改走深走实。优化科技管理创新,全面落实中央和市级有关科技创新的改革要求,结合审计查出问题,改革创新、规范管理,解决好科技创新“最后一公里”的难点堵点问题,切实提升全市科技创新治理能力和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