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决算(草案)报告和2022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22年12月12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7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1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22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提出5个方面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市级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对照审议意见逐项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积极推动审议意见落地落实。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着力保障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落实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立足“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坚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要求,紧紧围绕推动发展与安全的平衡、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平衡、落实减税降费与确保财政可持续的平衡、短期经济社会稳定与长期内生动力增长的平衡,着力抓收入控支出、强化防风险推改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政支撑。
(一)提高财政支出精准度和强度,靠前落实重大战略。在减收的情况下加大逆周期调节。2022年1—10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11亿元、增长2.3%,重点支持了科技攻关、生态环保、基本民生、区域重大战略、现代农业和“十四五”规划的重大项目。加大力度争取中央支持,截至今年10月,收到中央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2284亿元,较去年全年增加234亿元,增长11.4%,其中减税退税政策性转移支付120亿元、均衡性等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量35亿元。
(二)加大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力度,靠前兜牢“三保”底线。2021年年底提前下达市对区县转移支付1047亿元,有力支撑了一季度区县各项工作开展和重点项目建设。其中,教育、卫生、社保等民生方面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提前下达率达到91%;专项转移支付提前下达率86%,较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目前,已累计下达转移支付1580亿元,有效保障了区县财政稳健运行,确保了困难区县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不触及“三保”安全底线。
(三)叠加实施系列减负纾困政策,靠前激发市场活力。截至今年3季度末,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572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378亿元,惠及近3万户市场主体,既缓解了企业现金流压力,又推进了稳就业、保民生,大规模留抵退税任务基本完成。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减税退税缓税并举,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扩围提标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税降费政策,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同时,加力扩围阶段性缓缴社保费,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加强财政金融政策联动,引导金融资源向困难行业、薄弱领域、中小微企业倾斜。
(四)多渠道多方式筹集建设资金,靠前扩大有效投资。用于市级重点项目建设的预算资金规模不断提高,今年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等筹集656亿元,较去年增加36亿元,增长5.8%,用于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城市提升、生态建设、民生及社会治理领域项目354个。推动政府债券早发行、早使用、早见效,今年新增专项债券1354亿元已于10月全部发行完毕,较去年增加139亿元,发行时间较去年提前2个月,全部用于市政、产业园区、交通基础设施、医疗、乡村振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全市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达到91.7%。深化投融资改革,财政国资联动,运用权益类筹资手段,盘活优质存量国有资产。财政金融联动,通过金融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支持广阳湾、“两江四岸”等具有市场化筹资条件的项目。
(五)加大基本民生投入保障力度,靠前保障改善民生。财政保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基本民生网底不断织密兜实,普惠性民生服务供给提质扩容,多样化民生需求得到更好满足。今年1—10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用于科技、农林水、教育等重点民生领域的支出,分别增长11.7%、7.9%、4.4%,推动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老年人照顾计划、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义务教育“双减”、社区体育文化公园等重点民生实事取得良好进展,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深化财政体制机制改革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财政体制机制改革纵深推进,取得明显成效,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基本确立,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预算管理改革实现稳步推进。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基于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将全市原有的5个版本10余个财政核心业务软件整合为统一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打破部门间财政信息壁垒,纵向联通财政部及市和区县财政部门,横向衔接市级部门、单位,形成了全覆盖、全链条的财政资金动态监控机制,预算指标无来源、随意调整等不规范做法在新系统中受到制约,倒逼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
(二)财政体制改革取得新的进展。完成基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等10个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基本形成了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和区县政府间财政关系,有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中央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新要求,及时启动我市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目前正在协同高效、稳妥有序推进各项改革。
(三)税收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紧跟国家税制改革和税收立法进程,围绕健全地方税体系,认真开展政策研究,完成车船税、耕地占用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授权地方事项。
三、完善预算管理和预决算编报
推动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一)进一步盘活资金资产资源。围绕“资金增效、资产增值、资源提效”目标,深化政府投融资改革,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政保障能力。盘活存量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放大作用,优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方式,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政府投资。清理闲置、低效资产,提高资产项目收益水平,并支持通过基础设施公募REITs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聚焦生态自然资源、经营性资源、特许经营权等,探索搭建资源市场化变现路径、平台,实现资源市场化价值。
(二)进一步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出台进一步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的通知,坚持“三保”优先顺序,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50亿元,有效缓解收支矛盾。加强市级项目支出预算标准建设,将支出标准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作为预算编制、公开评审的依据。已建成志愿服务、购买咨询服务等17项标准,文化场馆运行、食药品抽验经费等4项标准预计年底前建设完成。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加快预算分配下达进度,提前做好细化分配方案,确保预算及时下达到位。督促市级部门和区县及时跟进项目实施进度,力争尽快形成支出。第二、第三季度末分别对市级部门支出进度进行考核通报,并作为今年市级部门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严格执行市级部门预算“零结转”制度,对项目情况已发生变化、已无需执行或短期内不具备执行条件的预算及时收回,统筹用于其他亟需领域。
(四)进一步加强风险评估监测。指导区县做好运行分析和风险管控工作,动态监测区县财力、债务率、库款保障情况。落实财力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开展区县“三保”承受能力评估,保持重点关注区县“三保”财力补助较高增幅。针对财政运行困难区县,实施特殊救助机制,通过财力补助、一般债券、资金调度等救助政策和严控新增项目、压减项目支出等约束措施,扭转财政收支缺口持续扩大的趋势。
(五)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财政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加快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全面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实施市级预算安排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引导激励区县和市级部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进一步完善决算编报工作。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完整、准确、及时编报政府决算。持续提高决算数据质量,进一步加大决算审核力度,强化数据合法合规性审核,提升数据准确性。深化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细化公开内容,全面推进部门所属单位决算公开,并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公开实效持续提升。
四、加强债务资金管理和债务风险防控
坚持“疏堵结合、开好前门、严堵后门”,持续优化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风险预警、应急处置和考核问责“闭环”管债机制,既切实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又依法依规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债务融资需要。
(一)健全债务管理机制。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调度债券发行使用。实施专项债券督查机制,定期通报使用进度。建立专项债券运作机制,及时开展债券项目用途调整,对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建设实施的,允许按程序调整用于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促进“资金池”与“项目池”精准对接。建立专项债券长效机制,着力提升“用”“管”效率水平,促进“借”“还”滚动平衡,实现“借得好、用得快、管得住、还得上”的良性循环,更好发挥债券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积极作用。
(二)加强项目储备管理。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组织财政、发展改革和项目主管等市级部门,以项目的成熟度、支撑性、引领性为标准,实施专项债券项目发行条件评估,指导区县和市级部门对照重点领域、按照发行条件,策划、筛选和储备债券项目。对区县政府常务副区(县)长开展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专题培训,委托专业机构组织业务培训,夯实政府债务管理基础。
(三)切实化解隐性债务。分年分区县下达年度化债任务,将完成情况列入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定期评定债务风险等级,压实区县主体责任。建立化债激励机制,对化债任务完成较好的区县,倾斜分配新增债务限额。定期组织债务违约风险排查,指导规范开展债务展期重组,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支持到期接续和存量置换。
(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接受市人大对政府债务的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已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八次主任会议、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报告市级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情况和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五、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加大财政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审计力度,深入核查财政资金流向和资金使用的“最后一公里”情况,不断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一)对标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组织开展了对“六稳”“六保”、财政直达资金、助企纾困、“两江四岸”治理提升等重大政策、重点项目的跟踪审计,连续两年与四川省审计厅协同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审计,深入揭示了违规收费、涉企减免政策未落地、项目高估冒算等典型问题,并认真研判问题成因,督促边审边改。
(二)立足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严肃查处存量债务化解不实、虚列支出、未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以及预算约束弱化、资金闲置沉淀等问题,并对各区县融资平台运行、“三保”统筹等进行综合研判,及时预警财政运行风险,促进财政增收节支48亿元。
(三)紧盯权力运行隐患风险。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53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和担当作为。开展了市属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区县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审计调查,以及对12名市属国企和金融机构领导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及时揭示决策不当、境外诉讼等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等问题,以及主业不突出、信贷资产不真实等风险隐患,并将涉嫌腐败、渎职等问题线索及时已送有关部门,有效发挥“反腐利剑”作用。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