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已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二次主任会议审议同意,现提请审议,并委托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向先全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作说明。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2年12月28日
关于《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
——2022年12月29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主任 向先全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现就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及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及各检察分院检察长不是市人大代表的,列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其他有关机关、团体的负责人,经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可以列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列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按照上述规定和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参照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做法,建议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由不是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的三个方面的人员组成(92人左右):
1.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组成部门和市级有关单位负责人(34人);
2.在渝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28人);
3. 重庆市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及外国驻渝(西南)领事机构官员(30人左右)。
在上述列席范围中,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若是市政协委员的,另安排一名负责人列席市人代会。重庆市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及外国驻渝(西南)领事机构官员只列席第一次全体会议,其他列席人员均全程列席会议,包括参加代表团活动。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会议不邀请旁听人员。
如常委会会议后有人事变动等情况,根据工作需要报常委会领导同意后,对有关名单作相应调整。
名单(草案)连同以上说明,请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