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第六届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有关规定和市五届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市第六届人大代表名额为870名,与五届相同。2022年12月下旬,万州等37个选举单位选出市第六届人大代表807名,已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确认代表资格,其中,丰都县选出的1名代表(吴存荣)已调离重庆市,其代表资格终止。2023年1月6日、7日,推迟选举的渝北区、南岸区两个选举单位,按照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在区委的领导下,克服时间特别紧的困难,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召开区人民代表大会依法选出市第六届人大代表62名,圆满完成代表选举工作任务,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于1月8日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进行了资格审查。审查认为,两个选举单位选出的市第六届人大代表,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代表的基本条件,代表选举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未发现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其中,渝北区选出的1名代表(常斌)已调离重庆市,按照有关规定不确认其代表资格,其余61名市第六届人大代表资格有效,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确认。
截止2023年1月7日,代表选举工作顺利结束,全市38个区县(自治县)、驻渝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共39个选举单位选出市第六届人大代表869名,其中丰都县、渝北区分别有1名代表已调离重庆市,现实有代表867名。在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和各选举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市委关于人大代表选举的部署要求,坚持代表候选人人选的标准和条件,注重优化代表结构,依法按程序做好代表名额分配、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审查考察、大会选举和当选代表资格审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各选举单位选出的市第六届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结构符合中央和市委关于优化代表结构的总体要求。市六届人大代表中,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306名,占35.29%,上升1.06个百分点;妇女代表267名,占30.80%,上升4.40个百分点。党政领导干部代表273名、占31.49%,企业负责人代表144名、占16.61%,党外人士代表311名、占35.87%,少数民族代表67名、占7.73%,归侨代表3名、占0.35%;连任代表336名,占38.75%。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