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做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近年来,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探索创新监督工作方法,持续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形成程序完备、步骤缜密、行之有效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模式。
完善“一套机制”。区人大常委会推动区政府及审计部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工作程序和步骤,做到环环相扣不掉链。一是规范跟踪流程。督促审计局修订完善《审计整改跟踪督查实施办法》,将被审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纠正审计查出问题、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建议等7类情形纳入审计整改跟踪督查范围,梳理审计整改跟踪督办流程,规范审计整改结果认定标准,重点关注未整改和部分整改事项的原因,及时帮助被审计单位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指导推动整改工作。二是注重工作协调。加强与纪检、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巡审”监督贯通融合的工作机制(试行)》,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加强监督计划协商、信息互通与协作配合、问题线索移送与反馈工作,逐步建立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有效机制。将审计查出问题中未按时完成整改、整改不到位等5类情形,及时交区政府整改,实现人大审计整改监督“闭环”。三是体现监督刚性。坚持对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进行审议并开展满意度测评,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推动区政府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区综合目标考核和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对审计中发现的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嫌损失浪费、失职渎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推动区审计部门及时移送案件线索,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处理。2022年1—9月,移送问题线索8件,涉及15人。
建立“两张清单”。区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挂销号制度,推进审计整改跟踪监督全过程动态管理,确保问题整改“一个都不能少”。一是问题清单锚定整改方向。在区人大常委会督促下,区政府审计工作报告以清单形式将审计查出问题一一列示,让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问题一目了然。区人大财经委在问题清单中选择性质复杂、数额巨大和反复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调研,摸清问题产生原因,了解问题整改步骤,提出整改要求,并形成调研报告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提供参考。二是整改清单严把整改实效。区人大财经委紧扣整改实效,对照清单所列问题及整改措施,采取听取政府有关部门整改情况汇报和看工作现场、看相关资料、看制度建设的“一听三看”组合拳措施,环环相扣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实行跟踪监督。在此基础上,形成问题整改清单,让常委会组成人员真实掌握整改情况。为提高整改质量,防范敷衍整改,推进长期未整改问题有效整改,区人大常委会对跨年度问题整改工作定期开展“回头看”,帮助政府部门从法律层面和制度设计等多种渠道统筹解决老大难问题。2022年,在区人大常委会的跟踪监督下,区政府完成了价值600万元的异地房屋产权办理、两所学校产权确权等7件历史积压疑难遗留问题整改工作。
落实“三项责任”。区人大常委会严格履行法定监督职责,压实被审计单位和审计部门责任,审计整改成效明显。一是落实人大财经监督责任。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纳入人大预算部门全过程监督,在对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监督中,将审计问题整改作为重要监督内容,以整改落实促进预算管理规范。加强整改成果运用,将审计问题及整改情况作为预算公开评审重要条件。扩展监督范围,推动审计整改监督向预算绩效管理、政府债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拓展,不断提高人大财经监督质量。二是落实政府及审计部门督办责任。区政府督查办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全区综合督查的重要内容,对审计整改不到位或整改不力的情况定期进行通报。督促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推动区审计局完善审计整改标准,按常规类、管理类和体制机制类问题分类推进整改。三是落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在区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督办的基础上,区人大财经委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在区人大常委会上,要求未整改问题部门现场或书面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产生原因、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以及未按期整改的原因。通过层层加压,倒逼责任压紧,促进被审计单位注重从源头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之策,落实整改,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在三方共同努力下,全区审计整改报告审计整改率每年均在96%以上。2022年对78个未整改问题进行跟踪督促,77个问题完成整改,审计整改率达到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