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草案)提请审议

日期:2023年03月30日 来源:重庆人大

立法增强经济工作监督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草案)提请审议

 

历时一年,在反复征求意见建议并完善后,3月29日,《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提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决定(草案)》共三十条,充分体现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充分体现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书记袁家军对人大经济监督工作提出的“聚焦中央重大战略落地落实、聚焦全市经济工作的重要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求,《决定(草案)》对相关内容予以具体明确落实。

《决定(草案)》明确了对市政府七个方面的经济工作开展监督,包括:中央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决策和市委部署的贯彻实施;经济方面法律法规的实施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相关决议、决定的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五年规划纲要和中长期规划纲要的编制、执行和调整;重要经济政策、重大决策、重大改革的出台和执行;重大项目的安排和建设;地方金融工作;其他重要经济工作。

 

访谈>>>

 

打好监督“组合拳”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如何做好人大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如何围绕“聚焦中央重大战略落地落实、聚焦全市经济工作的重要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开展好工作,记者采访了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黄玉林。

“围绕促进数字化变革、产业转型升级等全市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重点任务,研究确立急需、有特色、真管用的地方立法项目,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立法工作。瞄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推动中央和市委工作部署落实。”黄玉林说,还要围绕解决产业升级的堵点、深化改革的卡点、民生保障的难点、社会治理的盲点等方面开展监督,特别要加强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民生领域补短板强弱项、促进居民增收、就业工作等方面的监督,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同时,市人大财经委将不断探索创新完善监督形式,综合运用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和统计监督成果,并采取聘请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委托第三方评估等监督形式,为开展经济工作监督提供支持,打好监督“组合拳”。

下一步,市人大财经委将积极推动经济工作监督数字化改革,建立健全人大预算联网监督体系,配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提高预算、债务、国资、审计、重大项目等经济工作监督的质效。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将巡视查出问题、经责审计结果等纳入监督资料库,为预算、国资、审计监督等提供支撑。同时,建立多元化应用场景,为依法开展监督提供服务保障。

 

亮点>>>

 

五年规划纲要批准前一年要开展调研

《决定(草案)》明确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七个方面的经济工作开展监督,同时,细化和完善年度计划、五年规划纲要初步审查及执行情况监督的有关规定。《决定(草案)》还明确了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规划纲要审查监督的一些创新做法,如,《决定(草案)》提出:在规划纲要批准前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可以围绕纲要编制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并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

重点关注事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

《决定(草案)》提出,市人大常委会要围绕国家和本市经济工作中心和全局依法加强监督,重点关注事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必要时可以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或者作出决议。要重点关注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的落实情况;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西部金融中心等推进情况;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科技创新、推进数字化变革、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绿色低碳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维护经济安全等方面工作落实情况。

明确对重大项目等依法开展监督

《决定(草案)》提出,市人大常委会应当加强对年度计划、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在五年规划实施的第一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五年规划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其他年份只听取报告;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每季度向市人大财经委提供年度计划市级重大项目的实施情况等有关材料。

加快推进经济工作监督数字化改革

《决定(草案)》提出,市人大常委会以及市人大财经委应当加快推进经济工作监督数字化改革,构建多部门横向联通、市区县(自治县)纵向贯通的数字化监督机制和应用场景,为依法开展审查监督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建立数据共享机制。

 

记者|陈敏

编辑|常畅

审核|曾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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