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水域治安管理立法工作调研
4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莫恭明率调研组对我市主城水域治安管理立法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为市人大常委会5月份审议《重庆市水域治安管理条例(草案)》做好准备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莫恭明率调研组在南岸区雅巴洞江滩公园开展调研。
当日,调研组分别前往南岸区雅巴洞江滩公园、大鱼海棠滨江公园和市公安局水警总队朝天门派出所等地,了解社会力量参与水域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溺水救助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公安局水警总队、市司法局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对修改《重庆市水域治安管理条例》的意见建议。
近年来,“两江四岸”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深入,水上旅游、水上运输高位运行,“两江四岸”公共空间深受市民游客青睐,多个涉水公园成为热门“打卡地”,水域治安形势日趋复杂。
“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水域治安管理立法工作,维护水域治安稳定、保护好长江生态资源。”莫恭明指出,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水域治安管理、维护水域治安秩序的同时,及时修改《重庆市水域治安管理条例》很有必要。
莫恭明强调,要进一步明确水域治安管理的范围及职责,建立健全水域治安管理机制,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享信息、发挥优势,协调联动、群防群治;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结合实际、突出特色,确保管用有效,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的水域治安管理成果;要科学合理布局基层派出所及警力站点,加强经费及设备保障,提升管理水平,满足新形势下水域治安管理工作需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水域治安环境,以高效能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记者|廖灿勇
编辑|常畅
审核|曾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