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立法联系点:为生态环境领域立法集聚民意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全国31个省(区、市)设立了3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和1个立法联系点,辐射带动全国各地设立了5500多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形成了国家级、省级、市级联系点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在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立法方面,法工委如何发挥这些“民意直通车”的重要作用?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主任孙镇平介绍了有关情况。
孙镇平指出,在长江保护法立法过程中,法工委委托位于长江流域的湖北襄阳、江西景德镇、江苏昆山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课题调研,3个联系点向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有关学校发函征求意见,多次召开有关部门、专家、企业代表参加的专题座谈会,组织开展实地调研,还通过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通过多种形式的调研,形成了紧贴实际、内容详实的调研报告,为长江保护法立法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在黄河保护法立法过程中,法工委与甘肃临洮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了“视频云对话”,临洮基层立法联系点在黄河支流洮河上中下游不同区域分设了3个视频连线点,让法工委同志第一时间听到居住在洮河附近居民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临洮基层立法联系点共提出了19条意见建议,有5条被研究吸收采纳。例如,临洮联系点提出的行政机关运用公益诉讼的手段来恢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等意见建议被写入了黄河保护法中。
“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立法过程中,法工委听取西藏东嘎、青海格尔木、四川雅安等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一些很好的意见建议,经研究予以采纳。”孙镇平说,例如,四川雅安联系点等单位和个人提出的加强碳汇研究、加强草原火灾防范、加强对雪崩的调查评价和监测预警、对旅游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区分个人和单位设定处罚等多条意见建议,已写入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中。
在噪声污染防治法立法过程中,法工委首次委托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城乡居民噪声污染防治问卷调研,共收回调研问卷477份,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噪声问题,积极回应、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在噪声污染防治法中都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记者|徐航 周誉东
编辑|常畅
审核|曾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