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综述

日期:2023年08月15日 来源:重庆人大

今天(8月15日),我国迎来首个全国生态日。这个首创性、标志性的纪念日,体现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体现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坚定决心。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连续多年把保障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凝心聚力,履职尽责,通过立法引领、监督助推、重大事项决定等多种方式,用法治手段呵护绿水青山,全面护航生态文明建设,在促进全市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中彰显人大担当、人大作为。

 

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

——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综述

 

修订《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为打好碧水保卫战提供法治保障;联动四川出台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守护一江碧水向东流;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上下联动找准问题症结,现场“十问治水”督促相关部门整改问题……近年来,一项项务实的举措,打出了市人大常委会助力生态环境改善的“组合拳”。

完善法规制度 强化刚性约束

悠悠夏日,位于长江上游的广阳岛处处皆景。这里曾被列为重点开发区域,岛内原有生态系统遭到破坏。2019年,全新的广阳岛片区总体规划出炉,重庆下定决心守护长江中心这一抹绿。

同年,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广阳岛片区规划管理的决定》,强化刚性约束,建立生态保护负面清单,严格控制核心管控区内建筑规模和建筑高度,用“小切口”立法为服务发展大局提供法治保障。

广阳岛之变,成为巴渝大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实践。其背后的法治力量,是市人大常委会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了水污染防治、湿地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管理、野生动物保护、生活垃圾管理以及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等多件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以实际行动助力高质量法治建设、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如在《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基础上,推动修订《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将适用范围从“三峡库区及流域”扩大到“重庆全域”,为打好碧水保卫战提供法治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进程中,紧盯质量,丰富形式,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如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地方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改变立法体例,将“办法”改为“规定”,仅用20条对野生动物保护名录、部门职能、检验检疫等进行全面规范,制定出台了《重庆市野生动物保护规定》。《重庆市湿地保护条例》表决通过后,由市人大环资委指导相关部门出台了《重庆市湿地名录管理办法》《重庆市市级湿地公园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推动湿地保护工作沿着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前行。

加强协同联动 合力共谋实效

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背景下,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也成为川渝两省市人大合作事项中的重点任务之一。

为解决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联防联控机制不健全、监管标准不统一等问题,2021年,我市以出台法规性决定的形式与四川省制定条例的形式进行协同。

这是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推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首次协同立法。2022年10月9日,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视频方式,召开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重庆决定”和“四川条例”联合执法检查动员会,并于10月开展实地检查。2022年12月,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同步听取和审议了联合执法检查报告,对依法保护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共同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提出具体要求。

川渝人大协作保护嘉陵江动作频繁,形成了强大合力,也推动取得实效。根据市政府有关数据显示,2022年,嘉陵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保持为Ⅱ类,流域12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其中优的比例达75%),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今年以来,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还协同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调研,通过座谈交流就有关协同事项初步达成了一致意见。我市还将协同四川省制定重庆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保护长江、嘉陵江生态环境。

依法开展监督 护航生态建设

多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就我市贯彻执行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环保、长江保护等多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就水污染防治、尾矿库综合治理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工作评议,为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问题所在,监督所指。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排部署,连续五年开展生态环保领域执法检查工作。2018年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2019年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2020年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2021年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2022年检查环境保护法和《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检查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

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市人大常委会始终紧盯生态环境领域的关键问题,深入查找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短板。如在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邀请专家组成暗访组,不打招呼、直奔现场、一竿子插到底,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切实找出问题,进一步压实生态环保责任,督促相关部门做到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督促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压紧压实责任。

接下来,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一如既往,久久为功,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贡献人大智慧与力量,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

 

记者|黄振胜

编辑|常畅

审核|曾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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