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综合服务工作;2、负责组织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议和主任会议决定的有关工作事项;3、负责常委会秘书长会议、常委会综合办事机构与市人大专委会联系会议等会议的会务工作;4、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分解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任务;5、拟定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调研方案;6、负责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活动安排,拟定常委会每月、每周工作计划;7、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文印、报刊信件收发、工作值班等工作;8、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人事管理、政治学习、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安全保卫、接待和外事联络等工作;9、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自动化和信息技术管理等工作;
10、负责市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公民导刊》和《公民报》;11、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监督公开电话的具体工作;12、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车辆、办公设施管理、物品采购和管理、物业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管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中心;13、办理与本厅工作有关的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14、受主任会议委托,办理有关地方立法的工作;15、承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与区县(自治县、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工作联系;16、办理市人大常委会议、主任会议及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内设30个职能处室、3个下属单位(信息技术中心、公民导刊杂志社、重庆市人大代表活动中心),编制209人(行政176人、事业7人、工勤26人),2017年在职实有186人(行政167人、事业4人、工勤15人)。离休5人,长赡职工遗孀1人。机关办公房屋面积1.5万平方米,车辆数36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8,233.10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8,031.43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99.39万元、其他收入2.28万元),支出总计8,233.1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均减少30.05万元,同比均下降0.3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减少、养老保险缴费增加、职业年金缴费增加、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和其他工资福利增加等发生变化。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8,033.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31.43万元,占99.97%;其他收入2.28万元,占0.03%。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8,10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88.21万元,占57.82%;项目支出3,420.43万元,占42.18%。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4.46万元,较上年减少83.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末政府采购项目结转经费减少83.4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031.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44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2017年保险改革单位缴费增加。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8.83万元,增长8.2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养老保险改革单位缴费255.67万元,公务车购置43.16万元,日常运行保障经费310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106.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39万元,增长0.9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3.76万元,增长9.21%,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2017年养老保险改革单位缴费支出增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75.06万元,占84.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1.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养老保险改革单位缴费,2016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奖等;教育支出199.69万元,占2.46%,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和上年支出持平;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38.68万元,占7.8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7.41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改由社保局统筹发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2.40万元,占2.5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和上年支出持平;住房保障支出190.53万元,占2.35%,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和上年支出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85.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75.48万元,较上年减少324.66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改由社保局统筹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410.45万元,较上年增加490.04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部分项目经费调整到公用经费中(如公务交通补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90.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5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加大到区县调研力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加强对外交流学习,出国出访次数和人员增加,出国费用超年初预算。但与上年相比“三公”经费支出数减少136.8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进一步规范了因公出国(境)活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68.96万元,主要用于与国外议会、友好城市交流、出国培训等活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46万元,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2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了出国团次和人数。
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1.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购买公务用车,购置经费被财政收回。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4.2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调研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7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加大到区县调研力度,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增加,车辆费用较年初预算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4.3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7.3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人大到我市学习调研立法、监督等工作,接受全国人大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6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用大幅下降。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5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接待标准降低。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5个团组,11人;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车保有量为36辆;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37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 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99.2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9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0.4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等事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490.04万元,增长53.24%,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办公费和维修(护)费等经费较上年增长幅度较大;物价上涨;部分项目经费调整到机关运行经费(如公务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7辆、一般公务用车2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3.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3.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单位信息化建设所需硬件和软件。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主要完成了地方性法规立法修改、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人大代表履职和培训、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指导区(县)和乡镇人大换届选举以及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大项工作,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初绩效目标设置合理,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把控项目进程,严格规范开支经费,达到预期目标,年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7678683、CQRDBGTXZCL@163.COM
附件:
表1:
表2:
表3:
表4:
表5:
表6:
表7:
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