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该怎么管?小区里开了场立法论证会

日期:2019年05月23日 来源:重庆人大

新华社重庆5月17日电 15日一大早,重庆市民杨孝明就从家里出发了,他要去参加一场特殊的立法论证会。  

之所以特殊,是因为这样的会议第一次开在了当地社区居民的家门口。在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绿韵康城小区的一间活动室里,即将就正在修订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各方意见,而参加会议的人,除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的相关人员,还有业主代表、物业企业、社区干部与法律专家。  

杨孝明居住的重庆市南岸区某小区最近正在筹备业主大会,作为筹备组副组长,杨孝明在工作中遭遇了困惑。他决定,在这场会议上寻找答案。  

“去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对修订草案进行一审并公开征求意见后,又收到了来自社会各界的2000多条修改意见。今天我们把这场论证会开进小区,就是希望大家谈谈自己在小区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对于人大此次立法有哪些具体意见和建议,使这项法规更加科学、更好发挥作用。”上午10时,在重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邹钢的主持下,各方围坐一圈,会议在数十位居民代表的见证下拉开序幕。  

“此次的修订草案在现行条例基础上修改了79条、新增19条,修改比例超过95%,其中对物业管理的一些关键环节进行了重点规范。”来自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物业处的一位负责人首先介绍了条例修改的基本情况。  

会上,杨孝明第三个发言。自去年8月起,他所在的小区就开始筹备召开业主大会,但筹备过程相当艰难,目前已经超过90天的筹备期上限,筹备组面临解散。  

杨孝明认为,业主大会召开难,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街道和社区的支持力度不够。为此,他建议在新版条例中强化街道社区在筹备召开业主大会中的指导定位、推动其依法履职,同时还应给予业主充分的自治权,做到不缺位不越位。  

“你遇到的是一个普遍问题。”听完杨孝明的发言,九龙坡区九龙镇大堰社区书记龙玮接过话茬:“作为社区,我们也希望每个小区的业主大会尽快召开,但实际工作中,社区干部要同时面对多个小区,需花费大量时间核实问题、调解异议。”她建议,可以在新版条例中适当延长90天的筹备期上限,允许筹备组有更充足的时间开展工作。  

听到这里,坐在一旁的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孙鹏提出了另一个观点:业主大会召开难还在于成立门槛过高。“草案将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发起门槛从占业主总人数的20%降低为10%,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在一些居民数量较大的小区,10%也意味着数百上千户人,筹备组工作难度同样不小。”孙鹏建议,可以按照已交付建筑面积比例作为召开业主大会的衡量标准,进一步缓解业主大会召开难的问题。  

接着,大家讨论的话题又转移到了物业服务企业上,长期从事物管工作的重庆市北碚区海宇物业公司总经理高荣江认为,依法提供服务是物业企业上岗的前提,但有的业委会成员素质参差不齐,完善针对业委会的监管条款也同样重要。他还建议,物业服务费用要随着社会发展适时调整,新版条例应明确构建物业费用浮动机制,保证物业服务企业正常运营。  

他的发言引起了重庆市大渡口区豪俊阁小区业主汪健的共鸣。“有的小区几十年不调整物业费,这是不合理的。”他说,物业费用长期不变,有的物业服务企业就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和侵蚀公共利益降低成本。  

会议还讨论了缴纳物业费是否应与交房进行挂钩的问题。孙鹏建议,草案还应进一步理顺开发商与物业及业主的关系,为后期业主与物业和谐相处奠定基础。  

……  

各方代表们争相发言,一旁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边听边记,整场论证会一直开到临近下午1点,仍有不少代表意犹未尽。  

“立法工作就是要在各方观点的反复交锋与碰撞中厘清矛盾点,这样才能找到更为准确的平衡点,进而推进科学立法与民主立法。”孙鹏说。(记者 周闻韬)


来源:http://mrdx.cn/content/20190518/Articel02006BB.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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