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五届〕第113号

日期:2020年12月21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2月3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会期5天。建议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议程: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及2035年远景目标;审查和批准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其他。  

成立大会筹备处,负责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筹备工作。如因重要工作需调整会议召开时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