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旁听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公告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关于旁听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公告
〔五届〕第50号
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定于2019年7月29日下午至8月2日召开,会期四天半。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旁听办法》,现将旁听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旁听时间和地点
旁听时间:7月29日(星期一)14︰30,8月2日(星期五)14︰30,旁听大会全体会议。
旁听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0号,人民大厦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旁听室。
二、会议建议议程
审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修订草案)》《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重庆市节约能源条例(修订草案)》《重庆市环境保护税其他固体废物具体范围的方案(草案)》《重庆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方案(草案)》;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19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2018年决算的报告、关于我市2019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关于检查《重庆市职业教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等事项。
三、旁听申请时间、地点和方式
申请时间:7月12日(星期五)9︰30至11︰30。
申请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0号,人民大厦西门一楼大厅。
申请方式:申请人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到申请地点填写申请表。
四、旁听注意事项
(一)在渝工作或居住的中国公民或外籍人士,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均可申请旁听。
(二)经审查通过,被接受的旁听申请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于7月25日(星期四)18︰00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确认。未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确认的其他旁听申请人,则视为未获批准参加旁听。
(三)参加旁听人员的食宿、交通等事项自理。
未尽事宜,请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咨询。
咨询电话:67678861(上班),67678661(下班)。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9年7月8日
来源:https://epaper.cqrb.cn/html/cqrb/2019-07/09/006/content_2362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