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关于旁听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的公告[五届]第42号
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定于2019年5月27日(星期一)召开,会期四天半。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旁听办法》,现将旁听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旁听时间和地点
旁听时间:5月27日(星期一)15︰00第一次全体会议,5月29日(星期三)15︰00第二次全体会议,5月31日(星期五)15︰00第三次全体会议。
旁听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0号,人民大厦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旁听室。
二、会议建议议程
审议《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重庆市长江防护林体系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修订草案)》;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关于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市高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财经委、监察司法委、城环委、教科文卫委、社会委分别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等。
三、旁听申请时间、地点和方式
申请时间:5月10日(星期五),9︰30~11︰30。
申请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0号,人民大厦西门一楼大厅。
申请方式:申请人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到申请地点填写申请表。
四、旁听注意事项
(一)在渝工作或居住的中国公民或外籍人士,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均可申请旁听。
(二)经审查通过,被接受的旁听申请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于5月23日(星期四)18︰00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确认。未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确认的其他旁听申请人,则视为未获批准参加旁听。
(三)参加旁听人员的食宿、交通等事项自理。
未尽事宜,请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咨询。
咨询电话:67678861(上班),67678661(下班)。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