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40号

日期:2019年03月19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定于2019年3月26日上午至28日上午召开,会期两天半。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旁听办法》,现将旁听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旁听时间和地点

旁听时间:3月26日9︰00第一次全体会议,3月28日11︰00第二次全体会议。

旁听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0号,人民大厦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旁听室。

二、会议建议议程

重庆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主要建议议程:传达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审议《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查《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的决定》,审议市政府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科技创新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度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

三、旁听申请时间、地点和方式

申请时间:3月21日9︰30-12︰00。

申请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0号,人民大厦西门一楼大厅。

申请方式:申请人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到申请地点填写申请表。

四、旁听注意事项

(一)在渝工作或居住的中国公民或外籍人士,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均可申请旁听。

(二)经审查通过,被接受的旁听申请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于3月25日(星期一)18︰00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确认。未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确认的其他旁听申请人,则视为未获批准参加旁听。

(三)参加旁听人员的食宿、交通等事项自理。

未尽事宜,请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咨询。

咨询电话:67678658(上班),67678661(下班)。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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