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旁听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公告﹝五届 ﹞第2号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旁听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公告﹝五届 ﹞第2号
重庆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18年3月27日(星期二)召开,会期两天半。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旁听办法》,现将旁听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旁听时间和地点
旁听时间:3月27日(星期二)9︰00第一次全体会议,3月29日(星期四)9︰00第二次全体会议。
旁听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0号·人民大厦·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旁听室。
二、会议建议议程
(一)传达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
(二)审查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批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议案。
(三)审查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批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议案。
(四)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
(五)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免事项的议案。
(七)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通过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八)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命事项的议案。
(九)审议市高法院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免事项的议案。
(十)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免事项的议案。
(十一)审议市人大财经委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十二)审议市人大农委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十三)其他。
三、旁听申请时间、地点和方式
申请时间:3月13日(星期二),9︰30~11︰30。
申请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0号·人民大厦西门一楼大厅。
申请方式:申请人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到申请地点填写申请表。
四、旁听注意事项
(一)在渝工作或居住的中国公民或外籍人士,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均可申请旁听。
(二)经审查通过,被接受的旁听申请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于3月23日(星期五)18︰00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确认。未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确认的其他旁听申请人,则视为未获批准参加旁听。
(三)参加旁听人员的食宿、交通等事项自理。
未尽事宜,请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咨询。
咨询电话:67678656(上班),67678661(下班)。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