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要点

日期:2020年01月12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

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要点

(2019年12月27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19年工作总结

2019年,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及全市工作大局,紧密结合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对台、体育工作实际,依法履职,认真开展立法、监督、调研、代表和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我委的工作任务。

一、积极推进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按照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安排,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积极推进涉及本委员会的1件法规审议、3件单行条例审查、1件法规修改调研等立法工作。

(一)做好《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工作。《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于2018年11月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审议。我委积极配合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制工委,继续做好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工作,广泛征求立法咨询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对各方意见进行梳理分析。会同常委会法制工委赴大足、梁平等地开展了立法调研,围绕一审反映比较集中的行政许可、基层宗教管理、防范宗教商业化等重点问题,广泛听取市级相关部门、基层乡镇(街道)和宗教界人士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条例草案。条例修订草案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审议并通过,是全国第4个完成修改工作的省区市。新条例共10章79条,其中原文保留4条,细化调整合并37条,新增38条。该条例紧密结合我市宗教工作实际,为进一步维护我市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规范宗教财产管理、完善涉外宗教事务管理、健全基层宗教事务工作体系等宗教事务管理提供了法治保障。

(二)加强地方民族立法工作指导,协助常委会审查自治县单行条例。我委积极适应自治县立法意愿强烈、数量增加、领域拓展的新变化,在指导自治县民族立法工作中,始终坚持提前介入,加强沟通协调,与自治县共同商议立法进度、确定基本原则、研究难点问题,注重调查研究和专家论证,注重突出当地特色,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汇报立法进展情况,积极稳妥推进民族地方立法,依法开展自治县相关条例审查工作。

一是指导《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制定)》《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修正)》立法。在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先后3次赴彭水自治县考察调研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和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组织召开市级有关部门和立法咨询专家论证会,征求各方对彭水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意见,并与彭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多次沟通,共提出立法建议34条,指导完善条例草案。同时,按照全国人大开展生态环保法规全面清理的要求,加强与常委会法制工委和彭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沟通联系,督促指导彭水自治县对旅游条例中有违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内容进行了清理,形成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修正案)》。我委依法按程序对两件法规进行审查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审查意见。两件法规已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查批准。

二是指导《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立法。在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深入到酉阳自治县浪坪乡、车田乡等多个乡镇开展实地调研,听取了自治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情况汇报。召开委员会主任办公会逐条研究条例草案文本和征集的意见建议,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反复沟通条例草案文本,尤其对农村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程档案材料管理、农村公路建设用地补偿等内容是否符合当地实际等关键问题进行反复沟通讨论,先后对条例草案提出具体修改建议60余条,帮助其不断提高条例草案文本质量。该条例已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为自治县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

(三)做好修改《重庆市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前期工作。修订《重庆市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已列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调研项目。我委认真梳理研究国家和我市有关政策文件,结合中央“惠台31条”、“惠台26条”和“重庆惠台58条”的实施,对该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立法重点进行了认真研究。积极指导市政府台办抓好立法前期工作,按照“依据法律、吃透政策、突出问题、细化完善”的思路,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立法调研。会同市政府台办赴山东、安徽、上海等地,重点围绕中央政策实施情况和当地立法情况开展调研,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为我市条例修改打好基础。

同时,按照全国人大开展生态环保法规全面清理的要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锰矿资源管理条例》《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修改工作已列入2020年立法计划,我委已提前介入,正在推进相关工作。

二、聚焦重点领域,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一)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民族地区和深度贫困乡镇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我市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列为重要监督事项,我委牵头组织开展了调研工作。一是认真做好调研准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围绕产业扶贫、生态扶贫、旅游扶贫、融资举措和项目资金监管、规范贫困户退出等情况,梳理编制5个大项、40个分项、97个子项扶贫数据统计调查表,做好调研准备,切实增强针对性。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深入到5个民族区县和10个深度贫困乡镇,走访贫困户20余户,考察扶贫项目100余处,召开调研座谈会13次,收集意见建议200余条。召开市级相关部门座谈会,听取市扶贫办等15个部门工作汇报,召开委员会办公会,专题研究调研了解到的突出问题,摸清底数,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建议。三是客观全面报告情况。牵头起草了调研报告提交常委会,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客观反映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集中力量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抓好产业扶贫、强化基础设施、建立长效机制等针对性建议。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并结合调研报告进行了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调研报告给予了高度评价。我委梳理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经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后转市政府研究处理。

(二)协助常委会做好评议市政府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相关工作。根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市人民政府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的方案》要求,成立了以常委会杜黎明副主任为组长的专题调研小组,民宗侨外委部分组成人员、有关市人大代表以及市政府台办、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调研组赴万州区、九龙坡区、合川区、丰都县、城口县等地开展调研,实地走访民营企业13家,召开民营企业家征求意见座谈会和区县相关单位专题调研座谈会8场,深入了解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制度建设、依法履职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依法执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坚持问题导向和价值引领的统一,认真分析研究调研情况,经梳理汇总,共征求涉及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的各类问题91个,具体建议102条。通过常委会办公厅转办专项问题1件,向人大法制委转交专项问题建议1件。

三、围绕民族地区发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发展是民族地区的永恒主题。我委按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的“弘扬和保护各民族传统文化,要去粗取精、推陈出新,努力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要求,从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民族地区文旅融合发展入手,开展了专题调研。在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邀请市文化旅游委、市民族宗教委、市住房城乡建委赴黔江区、彭水和石柱自治县开展了实地调研,与当地相关工作部门和文化工作者、非遗传承人、文旅项目负责人等座谈交流,重点对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民族特色村寨、历史文化名镇、民族文化进校园、文旅融合发展等情况进行了调研。赴贵州省黔南自治州、黔东南自治州学习借鉴了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了初步调研报告,对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了梳理,着眼于深入挖掘我市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推动文旅融合发展、更好地服务于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推动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加强建议督办,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依法做好代表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切实加强代表建议的办理,积极邀请代表参与我委立法、监督、调研各项工作,吸纳他们的建议意见。

一是积极协助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建议工作。协助常委会杜黎明副主任督办关于发展民族文化旅游业、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0635号)。我委与承办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共同拟制了工作方案,加强沟通协调,掌握办理进展,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由常委会杜黎明副主任带队,组织市文化旅游委、市民族宗教委、市教委和建议领衔代表,深入云阳清水土家族乡,对民族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民族文化进校园等情况开展调研,并召开现场督办工作会。市文化旅游委及时答复了代表,并承诺将着力加大民族地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力度,推动乡村文化服务民族地区发展,提升民族地区乡村旅游发展质量。代表对督办工作和政府办理意见表示满意,我委将跟进关注承诺事项后续落实情况。二是扎实做好委员会重点督办建议工作。重点督办了关于加大对民族乡市政建设政策支持的建议(第1223号),主动与建议主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沟通,听取工作汇报。市住房城乡建委开展了民族乡市政建设情况调研,对民族乡相邻镇的市政建设管理费收取情况作了摸底比较。因政策限制暂不具备办理条件,市住房城乡建委表示将加强对民族乡场镇建设的关注和支持。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三是充分发挥代表专业组和市人大代表的作用。积极发挥人大代表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作用,全年共邀请代表专业组代表和其他市人大代表100余人次,参加彭水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旅游条例、酉阳农村公路条例立法,民族地区和深度贫困乡镇脱贫攻坚、传承弘扬少数民族文化调研,重点督办建议和“主任接待日”等活动,广泛听取、吸纳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增强了工作实效。

五、围绕中央和市委总体部署,认真做好人大外事侨台工作

坚持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和侨务、对台政策,积极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外事侨台工作,为我市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和加快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一)做好常委会领导出席外事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陪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会见美国、意大利、埃塞俄比亚等国议会代表团来渝访问4次。陪同常委会领导出席白俄罗斯明斯克州商务论坛、肯尼亚经贸推进会、荷兰国庆日、意大利国庆招待会、会见乌拉圭驻华大使等涉外交流活动5次。做好常委会领导会见旁听市人代会的驻渝(西南)领事机构官员的服务工作。通过这些活动,客人们加深了对我国政治制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文资源等方面的了解,充分发挥了市人大在讲好中国故事、人大故事、重庆故事中的积极作用。

(二)赴友城国家开展侨情调研,加强议会交流和友城交往。

协助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出访我市“一带一路”建设和“陆海新通道”建设重点国家印度尼西亚和越南,以及我市友城国家印度。积极推动我市与三国在经贸、人文、教育、科技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推进了印度尼西亚来渝设领工作,密切了我市与三国友好城市的关系。委员会领导带队出访我市友城国家比利时和瑞士,深化了地方议会和友城交流,开展了侨情调研,就比利时在渝设领工作、开通重庆至布鲁塞尔和苏黎世直航班机、中欧班列延伸到比利时安特卫普等事项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了建议,推进了相关工作,为我市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开展对台工作推动两岸地方交流。陪同常委会领导接待了台湾新党主席郁慕明率领中华儿女文史体验营一行来渝参访,会见了第八届“寻找抗日足迹,共谋和平发展”交流活动的台胞代表。委员会领导带队赴台访问交流,走访了台北市、南投县、台南市和新竹工业园,与台湾电工会、南投县政府、国民党台南籍立法委员和新竹半导体企业进行了座谈,并出席中华(铜梁)龙文化在南投县的展演活动,推动了两岸地方交流与合作。

(四)在加强联络联谊中推进侨台工作。充分发挥“五侨”联席会议和“七台”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作用,强化与市政府侨务办、市政府台办等涉侨涉台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参加全市涉侨涉台会议及活动,合力推动侨台工作。就贯彻落实国务院新出台“惠台26条”措施进行专题研讨,向巴西华人文化交流协会第十届理监事就职典礼致贺信,参加台办、台联等单位组织的中秋、国庆联谊,参加侨界脱贫攻坚、侨界杰出青年进重庆等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工作联系,推进了我市侨台工作。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履职能力

我委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载体,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能力提升,转变工作作风,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一)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委员会党支部严格按照常委会党组部署和机关党组要求开展主题教育。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一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重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章、党规、党史。先后开展11次集中学习讨论,支部书记带头作中心发言,厅级干部逐一作专题党课辅导,处级干部一人不漏谈学习体会,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增强了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能力。二是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时处处事事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落实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向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制度。坚决落实常委会领导对民族自治地区修改自治条例的指示要求,认真抓好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确保了党对人大民宗侨外委工作的领导。三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工作谋划,切实转变以往思路不够广、方式较单一的问题,针对民宗侨外领域重点问题开展立法和监督,取得了积极成效。加强调查研究,突出问题导向,改进工作方法,注重研究分析,取得了较好的调研成果。

(二)努力提升业务能力。采取委员会全体会议、委员会党支部学习会的形式,组织全体委员和工作机构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文件,不断提高做好新时代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对台体育工作的能力。积极参加全国人大外事委组织的涉外立法监督、民族委组织的人大民族工作干部学习班、华侨委组织的人大侨务工作座谈会、中西部十七省区市人大民族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掌握工作形势和要求,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加强与兄弟省区市人大有关专委会的交流,接待湖南、山东、山西、内蒙古、浙江、广西等兄弟省区市人大有关专委会来渝调研考察。通过学习、培训和交流互鉴,进一步找到差距,理清思路,明确了工作抓手,增强了履职能力。

(三)主动开展与对口联系单位工作联系。积极适应机构改革新变化,及时开展与对口联系部门工作联系,年初召开了对口联系单位工作联系会,听取市民族宗教委、市政府外办、市体育局、市政府侨务办、市政府台办、市侨联、市台联、市黄埔同学会、重庆欧美同学会等单位工作情况汇报,沟通对接了年度工作重点,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协同推进工作。平时工作中,注重与对口联系部门保持联系,畅通信息,强化协作。一年来,邀请对口联系单位参加我委组织的立法、监督、调研、外事活动等会议和活动20余次,达到了互通情况、凝聚共识、密切关系、协调配合、积极稳妥推进工作的目的。

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依法履行职能职责,认真完成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全国人大民委、外事委、华侨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动我市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对台、体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立法工作

一是协助市人大常委会推进地方民族立法。坚持提前介入,加强指导,强化调研论证,注重沟通衔接,帮助和推动自治县提高立法质量;适时做好有关条例初审,为常委会审查批准单行条例当好参谋助手。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河保护条例》《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锰矿资源管理条例(修正)》《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修订)》拟提请常委会审查批准。二是开展《重庆市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修订)》立法调研,争取早日修订该条例。

二、监督工作

一是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执法检查。委员会将按照“坚持依据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周密计划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思路展开工作,努力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取得实效。二是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传承和弘扬我市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情况的报告。委员会将进一步深化调查研究,认真撰写调研报告,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并探索开展协同立法研究。三是跟踪督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我市民族地区和深度贫困乡镇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对接市政府有关部门,跟进掌握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协调市政府及时向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报告。四是加强与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界代表的联系,跟踪了解《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为2021年开展条例执行情况检查作好准备。

三、代表工作

一是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有关议案和建议,突出办理工作实效。根据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要求和常委会工作安排,适时做好有关议案的审议和有关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着力做好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建议和我委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建议办理质量。二是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专业组的作用,适时邀请代表参加我委组织的立法、监督、调研等工作,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平台、创造条件、做好服务。

四、自身建设

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格对照组织生活会检视查找的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提高委员会工作的制度化水平和工作能力。认真研究市委“一区两群”布局与业务工作关系,找准三个区域的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人大民族宗教工作培训,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推动委员会工作。协助常委会审议相关缔结友好城市的议案,做好常委会领导参加外事活动的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全国人大民委、外事委、华侨委的工作联系和区县人大相关专工委工作指导,畅通与对口联系单位工作联系。按时保质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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