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

日期:2019年02月15日 来源:重庆人大

 “今年将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1月21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主任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主任邓炳国在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工作建议方案》(以下简称《建议方案》)的汇报时称,这是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相关要求开展的。

邓炳国介绍,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备案审查工委已开展了前期调研,并按照监督法和重庆市实施监督法办法的相关规定,拟定了《建议方案》。

按照法律规定,从2010年至今,在每年3月或5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都会书面印发上一年度的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去年11月上旬,在听取2018年度备案审查工委年度工作总结暨2019年度工作要点时,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均提出,在以往书面报告基础上,今年将探索备案审查工作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也很好地契合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时提出的“推动地方建立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专项工作报告制度”的要求。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建议方案》主要从时间安排、报告方式、报告内容、意见处理、新闻报道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的具体工作措施。市人大常委会拟在今年3月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首次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参照全国人大及其他省市做法,我市也拟将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名义向市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并安排分组审议。

报告的具体内容包括:简述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历史沿革;概述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情况;主动审查、被动审查、专项审查、督导工作、信息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首席记者 张双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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