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监督权 促进城乡社区治理

日期:2020年09月28日 来源:重庆人大

  为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需要,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领域法律制度建设,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此后县级以上人大相继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或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2019年1月,沙坪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首届区人大社会委立足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监督、有效监督,在实践中探索创新、在实践中总结完善,力争起好步、开好局,展现新担当、体现新作为。为此,在2019年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监督事项中,社会委提出将社区村(居)建设作为重要监督议题。

  在对社区治理工作监督过程中,社会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行使监督权,督促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转变职能,积极推动社会建设领域的改革决策落地落实。

  一是扎实开展调研。以城乡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专题调研为例。社会委调研组历时两个月,视察了双碑街道勤居村社区、天星桥街道都市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陈家桥街道等8个镇街人大(工委)对辖区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情况全面摸底,并与区相关部门、镇街、社区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调研发现社区治理中存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不足、居民自治制度落实不到位、社区民主协商形式单一、针对居民个性化和专业化服务不足等问题,形成《关于沙坪坝区城乡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向区相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二是正确行使监督权。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社区村(居)建设的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区政府及其相关组成部门高度重视,对审议意见中的建议做出了积极回应:调整城乡社区治理领导小组,制定《沙坪坝区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修订《沙坪坝区2019年村(居)务公开目录》,优化社区村(居)干部结构、严把入口关;新增社区服务用房2.56万平方米,投入332.36万元新建2个村办公用房、改建8个社区办公用房;取消办事清单35项,上调2019年社区(村)干部基本补贴标准。2020年5月,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沙坪坝区城乡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率为96.6%。

  三是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做实做细每季度一次的主任接待日工作,深入社区、村,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先后到磁器口街道磁建村社区、陈家桥街道学林社区、中梁镇永宁寺村、新桥街道高滩岩社区等地,现场接待群众300多人次,收集群众诉求33件,督促解决社区公园休闲设施添加、背街小巷路灯安装、校园周边师生出行安全、农村居民出行道路修建等具体问题,实实在在解决基层干部群众的烦心事、闹心事、揪心事,惠及居民群众20余万人。

  通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区人大社会委充分认识到,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人大社会委既是社会建设的积极参与者,也是社会建设的监督者。区人大社会委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政治担当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不断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巩固基层基础。下一阶段,区人大社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区中心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服务发展大局,紧扣民生主线,依法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抓关键、找重点、谋长远,勤为善为有为,进一步发挥人大社会委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好社会建设领域尤其是城乡社区治理的各项工作。(王金亭 作者单位:沙坪坝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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