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管齐下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日期:2020年09月15日 来源:重庆人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城乡社区是人们居住、生活的主要场所,随着社会发展,社区居民的构成和居民对生活的需求日益多元化。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群众工作,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是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重要课题。

从笔者了解的情况看,目前,社区正发生着种种变化:一方面,各种新兴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另一方面,在传统单位小区的形态之外,还出现了大量商品房小区、安置房小区、保障房小区等。这些新的组织和居住形态,既对城乡社区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又为基层组织发挥作用提供了新的空间。要想开展好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可从三个方面着手,采用科学、创新的管理模式来提升居民自治水平。

以党建引领社区治理

抓住了党的建设这个龙头,就能把我国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城乡社区治理效能。

要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深入拓展区域党建;要积极探索城乡社区党建新路子,推进城乡社区共建共治共享;要完善城乡社区党组织的功能,通过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发挥党组织、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党组织应着眼居民生活和城乡社区发展需要,围绕公共服务、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等,组织党建联建单位,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巩固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成果,引领城乡社区治理向纵深发展。

健全社区治理机制

要想搞好社区治理工作,健全机制是关键。

一是要建立“三级”自治制度。例如:开展以居民小组为单元的居民三级自治工作,指导城乡社区建立健全“居民理事会”“自治联营户”“红白理事会”和“道德评议会”,充分赋予群众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监督权,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参与,全面提升居民自治工作水平。

二是建全“三事分流”制度。通过建立完善“三事分流”工作机制,对居民诉求进行分责分流,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协同协作、互动互补作用。进一步理清政府部门、社区组织和居民个人在社区治理中的角色和职责,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转移,实现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三是完善“居民公约”制度。着眼增强居民公约规范公序、传承良俗、净化乡风、促进文明、增进和谐、服务自治等功能。着力在丰富约定内容、规范制定程序、健全执行机制、强化组织实施上下功夫,确保居民公约在居民自治实践中的作用得到充分有效发挥。通过引导和培育居民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乡风文明,推动乡村振兴。

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创新城乡社区治理,要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坐标,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

现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必须通过改革加以解决。城乡社区处于党同群众连接的“最后一公里”,要调整不适应新形势的管理体制机制,推动管理重心下移,把具体服务和管理职责落下去,把人财物和权责利对称下沉到基层,把为群众服务的资源和力量尽量交给与老百姓最贴近的基层组织,增强基层组织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是强化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内容,应从加强党建、完善机制和优化服务三个方面着手,才能真正实现城乡社区治理人人参与、人人尽责。(廖茂月  作者单位:武隆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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