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三大优势 破解社会建设难题

日期:2020年08月04日 来源:重庆人大

设立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具体举措,是推进社会领域法律制度建设、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区县人大直接面对广大基层群众的各种诉求和各种矛盾,正处于“夯基垒台”的关键期,笔者以为,尤其需要充分发挥“三大优势”,才能有效破解基层社会建设难题。

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优势,探索建立初审法规案问题引领机制。首先,要探索建立初审法规案的问题引领机制,加快推动社会领域地方立法。针对社会建设领域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问题进行立法,把立法重点放在开展创制性立法方面,放在推动关键问题解决方面,放在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方面。其次,要做实民生领域重大事项决定工作。完善讨论决定民生领域重大事项建议征集、议题确定、实施评价机制,健全人大专门委员会对民生领域重大事项论证评估机制,综合研判民生领域重大事项决定工作的法理依据、民意基础、成本效益和可行性分析。然后,从社会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中整理出关键性条款,作为执法检查重点。在开展执法检查时,精简程序,提高效率,直面问题,短兵出击,针对关键条款开展“点穴式”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后点名曝光,敢于较真碰硬,不断彰显权威、形成威慑,以某一环节、某一方面落实法治来带动形成和完善法治社会格局,不断克服以往执法检查“粗、宽、松、软”倾向,让法律制度的牙齿真正“咬合”起来。

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进一步加强联系群众工作,探索建立社会建设基层联系点,打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以深入推进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两联一述”制度为抓手,加强代表与群众的直接联系,进一步拓展代表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尤其是民生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的广度和深度。完善人民群众利益表达机制,强化社情民意收集分析运用,积极推动民生问题解决。深化推进代表述职评议制度,更好发挥“代表家站”作用,让群众信任人大代表,通过人大制度表达诉求、维护利益。健全民意处置机制。完善民生意见建议分类分析、研判、处理机制,健全选民和群众利益诉求登记、报告、督办、反馈等工作制度,区别处置回应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不同诉求,及时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引导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时充分体现利益相关人的立场和态度,夯实议案建议民意基础。注重从代表议案建议中选取对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建议,从面上回应民意诉求、解决实际问题。

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夯实社会建设工作基础。探索建立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基层联系点,加快推进人大工作基层联系点共建共享,强化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基础支撑。积极争取上级人大和各级党委支持,聚焦社会建设重点事项,充分调动人大整体力量,开展广泛性的统计调查、实证研究和数据分析,提高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精细化精准化水平。破解关键难题。村规民约是基层社会利益调节和矛盾处置的重要依据。加强对村规民约等基层利益分配制度的合法性审查,进一步明确人大、政府、基层组织的角色定位、职责边界和事权划分,推动解决基层治理主体“缺位”“越位”“错位”问题,确保基层民主建设、社会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谭舰 作者单位:云阳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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