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日期:2018年08月07日 来源:重庆人大


关于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潼南区人大常委会

 

内容摘要:为了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的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针对交易市场体制不顺、交易资源入市不全、交易市场监管不力、评标专家分类不细、交易全程职责不明等公共资源交易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树立资源交易意识、强化交易法规宣传、夯实交易事前基础、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严格市场交易监督、细化评标专家分类、提升交易队伍素质、健全资源交易职责等对策建议,对提升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有借鉴参考意义。

 

 

公共资源交易能以管理创新的方式促进资源配置的高效透明,有利于防范腐败和廉政风险。为使公共资源交易更好地服务潼南区经济建设,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到区城市管理局、区农委、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视察等方式,就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从调研的总体情况看,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管理”的机制运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各项交易工作,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阳光公平公正交易、减少财政投资支出、提升财政绩效收益、预防遏制腐败行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现状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2010年6月成立以来,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管理”的要求,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廉洁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以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宗旨,以为创新驱动发展添彩为己任,不断完善硬件设施,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一)交易市场功能健全。潼南区人民政府不断加大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硬件投入力度,努力完善市场交易条件,提升交易手段的现代化水平,为促进公共资源阳光交易打下坚实基础。今年2月,投资3000多万元,完成了交易中心的整体搬迁,建成了3800平方米的业务办公用房。交易中心依据功能需要,科学设置了接件区、开标区、评标区、答疑室、专家抽取室、专家休息室、电子监控室和办公区等功能区域。开标室的配备能够满足电子化开标需要,评标区域的设施配备既能满足影像、声音实时监控,又能符合评标过程留痕备查的要求,保证了“开标全公开、评标全封闭、监控全覆盖”的交易工作格局,促进了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同时,潼南区人民政府对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升级改造,添置网络设备,保证了网站的安全稳定运行,便于投标人及时、准确查阅交易信息。

(二)交易市场管理规范。建立健全了严格入场交易登记、严格遵守交易信息和中标公示信息公开原则、严格投标保证金管理、严格使用评标专家语音自动抽取系统、严格实行现场报名、严格开标评标现场管理、严格实行交易全过程全方位监管、严格招投标档案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八个严格”工作流程,以“八个严格”为遵循,加强了对公共资源交易的场内管理,有效防止了围标串标、信息泄漏等问题,确保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的规范。

(三)资源交易规章齐备。潼南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建章立制,以齐备的规章制度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保驾护航。一是构建统一、规范、透明、完整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出台了《潼南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细则》《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制度》《关于做好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邀请招标认定工作的通知》《潼南区国有资金投资非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随机抽取办法》《潼南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办法》等制度,为有效实施资源交易奠定了事前制度基础。二是规范平台内部管理。制定入场交易流程、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场内管理制度、开标纪律、评标纪律、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AB工作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实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切实维护了公共资源交易“公正办事、公平竞争、公开监督、诚实信用”的对外良好形象。

(四)资源交易运转正常。制定了明确详细的交易流程,如《国有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入场交易流程》《政府采购入场交易流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流程》等,对公共资源交易的操作流程、具体步骤进行了明确,入场交易的各方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交易流程进行,使交易活动有条不紊、稳步开展,极大地方便了交易各方,达到了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的目的,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正常运转。

(五)资源交易服务到位。一是制定了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如工作守则、礼仪守则、保密制度等,从源头上下功夫,严格管人用人,为做好各项服务打下坚实基础。二是严格制度执行,密切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加强项目进场交易情况的了解掌握,严格规范交易程序、规范交易流程,强化规范服务,深得交易各方和社会各界的好评,有效地实现了为交易各方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目的。

(六)资源交易效果明显。2017年全区共完成公共资源交易项目274宗,总成交额为224,444万元。其中,建设工程招标项目170宗,成交额183,559万元,节约额6,580万元,节约率3.46%;政府采购91宗,成交额19,131万元,节约金额1,650万元,节约率7.94%;土地出让10宗,成交额14,080万元;产权交易3宗,成交额7,674万元,溢价5,730万元。非税收入完成683万元,完成全年任务330万元的207%。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极大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呈现出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公共资源交易存在问题

(一)交易市场体制不顺。按照国务院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和“应进必进”的要求,全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绝大部分进入了平台交易。但由于管理体制的原因,产权交易尚未纳入本区交易平台。此外,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也还有相互矛盾、相互冲突的地方。

(二)交易资源入市不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管理,应当坚持应进必进,确保将所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规范交易,杜绝场外交易。但是,由于一些主客观因素,潼南区仍然存在“以会议定交易”“化整为零交易”潜在投标不足交易”等场外交易问题。

(三)交易市场监管不力。一是部分业主方为规避公共资源交易,采取化整为零或随意变更项目等手段规避集中采购和公开招标,致使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交易未能入场交易接受市场监管。二是部分行业主管部门未能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未到电子监控室对交易全程进行现场监督。三是存在各自为政,管办不分的现象。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难以保证交易的公开公正公平。四是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有存在为投标方“说话”的现象,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乏力。

(四)评标专家分类不细。评标专家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评标工作的质量。目前,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的专家库为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分别统一建立的“建设项目专家库”和“政府采购专家库”,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专家库尚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一是专家匮乏,社会可供选择的专业人才数量有限。二是评标专家的专业分类粗而不细。专家库分类笼统,直接导致的就是“专家不专”,抽取的专家不能做到专业对口,评审缺乏科学性和专业性,不能满足评标需要。

(五)交易全程职责不明。一是市场和政府的边界不清晰,存在“以会议定交易”行为,行政权力的介入导致应当进入市场交易的公共资源未能进入市场接受监管。二是交易各方对自身职责界定不清晰,既有越位的现象,也有缺位的现象。三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责定位模糊,交易中心本是公共资源服务的平台,只有服务的职能,没有监督的职能,现实中往往又接受招标人或采购者的委托,或者直接承担招标人或采购者的职责,使得其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三、对促进公共资源有序交易的建议

(一)树立资源交易意识。依据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一是各职能部门必须树立公共资源交易意识。应当公开交易的公共资源都必须统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统一提供交易场所,统一制订交易规则,统一交易秩序进行公共资源交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二是交易中心必须树立资源交易意识。要树立资源交易创新意识,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要树立资源交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队伍履职能力;要树立资源交易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整体工作效能;要树立资源交易成本意识,进一步优化绩效目标管理。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

(二)强化交易法规宣传。认真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重庆市的相关实施条例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和相关职能部门遵法守法学法用法,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夯实交易事前基础。一是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做好项目立项、投资评审、政府采购方式等交易前期基础性工作。二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严把前期资料备案关,加强招标代理合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以及其他前期备案资料的管理,为交易顺利进行打好基础。三是评标专家要能运用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进入评标工作。四是工作人员要把准交易前期各个节点、熟悉交易规程,以便更好地为交易全程服务。

(四)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一是进一步明晰公共资源交易对象及项目范围。对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对象及项目作出明确界定,凡进必进,严禁场外交易。二是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监理单位的管理,严格落实标后管理制度,追究标后管理失责、不诚信履约、随意变更增加工程量等行为的责任。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程序和制度,确保交易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都合法合规。充分利用制度约束和监督交易行为,堵塞公共资源交易各个环节的漏洞,打击和震慑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特别是围标串标、暗箱操作等行为,把人为的因素降到最低,明明白白、干干净净地开展每项交易,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四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违规干预、插手工程建设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带头维护好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五)严格市场交易监督。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市场各环节形成环环相扣、统一有序的整体,逐步走上正规化、科学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为集中公共资源交易和强化统一监督奠定基础。二是推动“互联网+”交易实现零突破,开发“掌上交易”,开展大数据利用,逐步启动电子招投标,推进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三是建立高效的监督机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监控手段,严把招标程序监控关,实时对交易活动进行全程监控。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管办分离原则,主动监督、善于监督,切实到场履行行业监督责任。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源交易的事后监督。建立多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做到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四是严把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企业诚信关,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企业信用档案,实行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

(六)细化评标专家分类。完善细化评标专家库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义重大。一是要向社会广泛增聘专家,尽可能扩大评标专家队伍。二是要对评标专家按其专业特点、工作经历和业务水平等进行细致的分级分类。充分体现专家的专业化程度,最终建立起专家库与行业分类和产品之间的对应关系,切实解决“专家不专”的问题。三是要动态管理专家库。随着信息化的加速发展,专业技术知识的更新速度越来越快,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增加、调整专家库的成员和分类。

(七)提升交易队伍素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强、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社会关注度、关切度很高,需要具备较高水平的复合型专业人才从事这项工作,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回应社会的关注。交易队伍人员的能力,直接影响着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质量,交易队伍人员道德水平和责任感,直接影响着政府的形象。要从建立从业人员的长效培训机制入手,使从业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要从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入手,提升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道德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创新意识。努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队伍人员素质,做到人岗适应,高效运行。

(八)健全资源交易职责。一是明确界定市场和政府的边界,应该进入市场交易的公共资源都应全部进入市场交易,禁止场外交易,以杜绝或减少权力寻租,更加有效防止腐败行为发生。二是明确界定交易各方和服务各方的职责。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潼南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和细化交易各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职责,使其有章可循,有规可守。三是增强资源交易的责任感。制定可行的奖罚措施和办法,明确规定交易各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等单位在资源交易过程中的职责范围、违规所究,探索建立违规违法“罚金制”“限时整改制”“黑名单管理制”和“终身禁入制”等分级处罚制度,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健康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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