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立法基地提升地方立法质效

日期:2021年03月18日 来源:重庆人大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与青海民族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合作设立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简称立法基地)两年来,立法基地受委托起草地方性法规案3件、规范性文件1件,对4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立法后评估,提出了修改建议稿,参与50余部法律法规草案的论证和修改工作,提出许多高质量的意见建议。

  “地方设立立法基地,是时代发展和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青海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杨牧飞说,立法基地聚焦地方立法工作,通过发挥自身优势,优化学科建设,培养新时代法治人才,积极参与地方立法活动,在各方资源共享、良性互动中积累了经验,为推动理论研究与立法实践有机衔接、深度融合探索了路径,凝聚了合力。

  为了总结基地运行以来的工作经验,保障基地科学规范运行,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杨牧飞说,《工作规范》共二十条,从不同方面对立法基地规范运行作出规定。

  据介绍,立法基地凝练出“生态法治”“教育法治”“民族法治”等特色方向,聚焦青海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地方文化保护等重点工作,加强地方立法理论学术研究,开展了一些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点的立法理论研究和司法社工实务,探索创新“双语”法治人才培养和重点科研团队建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对于立法基地的作用发挥,青海师范大学法学和社会学学院院长马旭东认为,立法基地注重将地方立法问题与学院科研建设作统一规划,让教师关注地方立法问题,并以解决地方立法中的问题为科研导向,通过地方立法项目的参与,发掘科研问题,从而真正把学术做在青海大地上。

  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才让塔认为,立法基地一方面为全省各个地方人大及政府的立法评估与咨询提供优质的智力服务,另一方面为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教师对全省地方立法及问题研究提供很好的研究和参与平台。

  (摘自《法治日报》2021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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