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提升人大监督实效的实践与思考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近年来,江苏省镇江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扣时代发展脉搏和党委工作中心,坚持抓实事、下实功、出实招,探索提升人大常委会监督水平的路径举措,努力以监督的实效呼应进一步提升人大工作质效的时代要求。
精准选择议题 把握监督重点
精心选题是做好监督工作、取得监督实效的前提。市人大常委会坚持聚焦重点、服务大局,努力做到与党委的思路合拍,与政府的重点工作合力,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合心。一是围绕中心抓大事。市人大常委会把精力聚焦在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上,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出力献计。今年,围绕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胜利”,紧扣市委“产业强市”战略部署,扎实开展“五大行动”,重点督办“全面推进制造业强市战略,全力振兴实体经济”“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扶持力度”“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营企业活力”等议案建议,使监督工作与党委、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的重点工作步调一致,在同频共振中实现监督效能的最大化。二是紧贴民意解难题。充分发挥民意机关的特点和优势,坚持把尊重民意、汇聚民智、凝聚民力、改善民生贯穿工作始终。年初,通过深入基层走访“听”、梳理议案建议“查”和网上征集意见“问”,广泛收集民意;年中,召开政情通报会,在人大代表知政问政中充分凝聚民智;年尾,开展“五级人大代表统一接待选民”活动,及时掌握民情。今年重点督办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菜市场建设、精装修商品房质量监管、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等议题都直击民生痛点堵点,全力推动普遍性、基础性、迫切性民生问题的解决。三是提高站位谋长远。高度关注事关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在与党委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把镇江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作为“十四五”时期一项重要课题,并将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南京都市圈特别是宁镇扬一体化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积极研究谋划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对策。坚持把生态环保列入每届、每年的重大监督议题,从不同的角度和维度开展持续性、常态化督查,推动《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等制定出台,坚定不移地用绿色发展、低碳发展放大“青山绿水”的生态优势。
提高审议质量 加大监督力度
会议审议是人大监督不可缺少的程序和环节,是体现人大监督成果的关键所在。一是强化会前调研。审议前,结合议题内容,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实地考察,听取不同层次、不同利益社会群体的意见建议,做到既调查现状,又调查历史;既纵向对比看发展,又横向比较看差距,切实把事实看清、把数字核准、把原因查明。2019年,在审议市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时,市人大常委会采用“常规手段+暗访”的方式,有效找准问题症结,推动问题整改解决、治污能力提升;对“十三五”规划纲要评估和“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等事关区域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事项,关口前移、主动对接,今年年初即拿出相关方案,做到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调研、全程介入,确保调研充分、信息畅通,为保障年底审议工作的科学性、正确性夯实基础。二是创新审议方式。审议方式的创新是提高审议质量的有益探索。针对办理不理想、解决不到位现象,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开展了“二次审议”,在对《镇江市金山焦山北固山南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开展第一轮执法检查后,对解决不力的重点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通过常委会“二次审议”和专题询问,推动清单中 12个问题全部得到落实解决;注重推动单项审议向“组合出击”转变,在常态化开展专项评议和述职评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听取汇报、现场评议、询问、票决、评议结果纳入绩效考核等手段。如聚焦振兴实体经济和重点片区环境综合整治两大主题,对全市 17个工作部门、12位部门负责人开展评议,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 220多个,助推涉石企业整治、企业治污等突出问题的解决,推动部门和相关负责人更好地依法行政、履职为民。三是注重审议发言。强调把解决问题作为审议发言的出发点和归宿,做到既实事求是又畅所欲言,敢于发表不同意见,不仅要讲成绩,而且要讲得清核心问题,不仅分析问题的产生原因,更要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办法,使最终形成的审议意见切中肯綮、言之有据,精准推动相关工作的纠偏补漏。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对重要议题全部采取分组审议的方式,每组安排一名熟悉业务的中心发言人在常委会表决之前进行综合发言,确保审议重点突出、提高审议效率。下一步,将进一步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鼓励新闻媒体公开评议审议的重点、难点、焦点,公开评议组成人员的发言质量、参政意识和议政水平,以激励常委会组成人员进一步增强提高自身素质的紧迫感。
加强跟踪督办 确保监督实效
监督工作最根本在于抓好落实,只有拿出狠劲、韧劲,锲而不舍、一抓到底,才能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维护人大权威。一是狠抓交办。在修订《关于提高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实施办法》时,着力完善审议意见反馈制度,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及时制发正式文件,并按难易程度科学合理确定办理期限,按照法定程序传递给“一府一委两院”和相关部门进行办理。承办部门按照监督法规定和审议意见办理要求,制定办理计划、拿出解决措施,并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书面报告人大常委会。二是狠抓督办。通过主任会议听汇报、组织代表视察活动、专项检查或督查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及时了解办理进度。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对优化营商环境、国有资产监管等一些涉及面广、解决难度较大的问题综合运用调查、视察、执法检查等手段,适时亮出“法律巡视”监督利剑,加大监督密度和频度,做到全程跟踪、问效到底,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评价制度,敢于揭短亮丑,每年抽取部分“一府一委两院”落实人大审议意见的处理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强化测评结果运用,促使审议意见落地落实。三是狠抓问责。要求“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在办理过程中,对暂时不能办结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明确给予答复;对确实不能办理的,及时说明理由和原因。对无故拖延推诿、办理明显不力或群众反映强烈的,根据具体情况借助审计、舆论、纪检监察等力量,把监督的螺丝越拧越紧,让职能部门的“解释”越来越少,问题的“解决”越来越多。2019年,与全国人大、省人大联动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并同步对《镇江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执法情况开展检查,梳理出 10大类 16个问题,以审议意见的形式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后续督办中,针对其中办理迟缓、久拖不决的 5个问题,约谈了两家政府部门,促使问题最终得以解决,有力保障了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摘自《人民代表报》2020年09月04日 裔玉乾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