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任命人员如何写好履职情况报告

日期:2020年08月07日 来源:重庆人大

去年10月以来,依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有关人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试行办法》,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有关任命人员向市人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工作,深化拓展了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增强了相关人员的宪法意识、人大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了相关人员更好地依法履职。但作为一项探索性工作,履职报告的撰写既是重点,也是难点,其写作的准备、文体、格式、内容、篇幅等都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规范。就如何写好履职情况报告,本文结合已开展工作作一探讨。

一、写作准备

撰写前的充分准备是撰写好报告的基础。主要有三个环节:一是收集素材。报告对象应全面收集任职以来的工作实绩,特别是重要事例和基础数据,认真整理分类,掌握丰富、全面的报告素材。二是征求意见。报告对象必须采取多种形式,包括走访、座谈、问卷等形式,广泛听取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下属单位以及服务对象意见建议,认真汇总分析存在问题,不可闭门造车。三是形成提纲。在前述工作基础上进行整理提炼,按照总结履职成效、归结困难问题、提出思路举措的逻辑顺序形成报告提纲,进而开展报告写作。

二、写作要求

履职报告是汇报性文体,要如实反映自己履职尽责的情况。主要把握好四点要求:一是法律性。履职报告不是一般的个人报告,是有法律依据的法定报告,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用规范的语言进行表述,比如涉及法律法规、机构称谓、专有名词等,务必引用全面、使用准确。二是陈述性。要用第一人称进行写作,即写出自己在岗位上为履职尽责的谋划和考虑,具体办了什么实事、结果怎么样、有哪些贡献、存在哪些问题不足等等,可以通过完成任务指标、年度考核结果、取得具体效果等加以体现。三是客观性。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撰写履职报告,真实反映自己任职以来的工作实绩和存在问题,不夸大、不隐瞒。四是汇报性。有关人员由人大任命,向人大负责,也是对人民负责,履职报告应立场鲜明、导向准确,立足于向人大、向人民汇报工作,并请求予以监督促进的正确态度进行撰写。此外,在写作过程中要与人大有关专工委加强沟通,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和要求,使履职报告更有针对性。

三、格式篇幅

目前对履职报告格式没有作严格要求,从实践看,一般由标题、报告人、主送单位、正文四部分组成:一是标题。一般为:XXX同志履职情况报告。 二是报告人。写明报告人的职务和姓名。三是主送单位。写主送单位名称,即:XXX人大常委会。四是正文。履职报告的正文,由开头、主体、结尾三部分构成:开头,又是叫引语,主要交代任职的基本情况,包括何时开始任何职,岗位职责和任职期内的目标任务情况,对自己工作的总体概括,这部分要写得简明扼要,形成总体履职印象。主体,主体是履职报告的核心内容,主要写具体做法、工作实绩、经验体会、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思路打算。结尾,结尾一般用“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报告篇幅一般不宜过长,约3000—4000字为宜,如需作口头汇报,可作缩减版,不超过10分钟,字数约2000字。 

四、主要内容

履职报告要突出重点、详略得当,主要内容应包括:(一)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二)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的情况;(三)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四)履行任前表态发言的情况;(五)履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五、注意问题

从报告撰写情况看,有几个问题需要重视:

一是关于个人履职与单位工作。将个人履职情况与单位工作情况混同,是容易陷入的写作误区。应注意以个人为主体,围绕履职报告内容要求,全面反映自己任职以来履职尽责的做法、体会和存在问题,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思路打算,角度准确、逻辑明晰、有所侧重,而不能将单位作为写作主体,事无巨细罗列单位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将个人履职报告写成单位的工作汇报。

二是关于工作实绩与自我评价。要基于自己作为报告人、被测评人的定位,如实反映个人履职情况和成绩效果,可以适当引用本单位职工、下属单位人员对自己的评价,尽可能不作评判性表述,即使有自我评价,也尽量原则、审慎,将对自己履职情况予以评判的权力交付给人大常委会,常委会组成人员会依据平时搜集了解的情况,结合报告内容,作出比较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和测评。

三是关于个体作用与集体贡献。有的报告对象在写作中,容易过于突出自己的个体作用,忽略了班子其他成员的集体贡献,容易形成取得成效都归功于报告对象个人的印象,不尽客观公允。应把握好写作分寸,既客观反映自身作为“带头人”所起到的领导示范作用,也要处理好个人履职与集体努力的关系,充分体现个人履职带动下发挥班子整体优势的情况。

四是关于取得成效与存在问题。既然是履职情况报告,就要全面客观,不能只谈成绩,对困难问题避而不谈或者一掠而过。报告本身不是目的,谈成效、说成果也不是目的,目的是更好改进工作,更好履职尽责,更好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因此,要据实反映存在的困难问题,为常委会组成人员了解掌握,并据此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打算,为下一步结合审议测评情况开展整改落实争取支持、奠定基础,确保任后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摘自《人民代表报》2020年06月30日 李韩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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