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设立首批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
日期:2020年07月22日
来源:重庆人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已在新疆全区设立首批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系点将组织基层群众有序参与到立法工作中来,并把基层的立法意见、建议反映到立法机关,确保地方立法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立法意愿。
去年,经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在社会团体、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自治组织建立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今年1月21日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先后赴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昌吉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克苏地区等地,完成了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授牌工作。
据悉,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后,各地主动与自治区人大法工委沟通对接,就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设以及后续工作开展等进行安排。每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在举行授牌仪式后,还组织当地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群众代表、基层机构座谈,就如何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完善公众参与立法机制等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加强与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联系,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设、组织等各项工作,指导各立法联系点开展立法活动,做好有关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及时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反映地方性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群众的诉求和愿望,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民意“直通车”作用。
(摘自《法制日报》2020年05月12日 潘从武 赵志芸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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