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名人大代表赴基层听取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意见
为做好《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即日起,本市市、区、乡镇约1.5万名人大代表将赴基层听取市民群众意见建议。活动将于8月底完成,条例修订草案将于10月下旬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修订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成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据调查,居民家庭丢弃的生活垃圾中,约20%-30%是可回收物、50%-60%是厨余垃圾、10%-20%是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只有1%左右。由于厨余垃圾中有机质含水量较高,如果不分类、随意堆放或简单填埋,会污染土壤、水源和空气,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混合垃圾在收集、运输、处理过程中容易发酵,产生渗沥液,污染环境。与日俱增的垃圾产生量,在侵占了大量土地的同时极易形成二次污染。
为更好汇集民意民智,本次征求意见活动将以现行市、区两级代表联系组为基础,对本区选举产生的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进行编组。依托三级代表联系组,代表们将赴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广泛征求市民、社区工作者、物业管理者以及有关单位的意见。值得一提的是,具有市人大代表身份的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将以普通代表身份,深入基层履行代表职责,听取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过程中,人大代表将重点向市民群众介绍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为什么要进行垃圾分类和“四分法”的主要内容。同时,代表将就本次修订中关于强制减量、强制分类、增加罚则、分类收运责任等四大类八方面设想征求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具体包括:是否总量控制、是否禁止或限制一次性用品、是否限制过度包装、是否对居民履行分类责任作出强制性规定、是否对违反分类投放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设定罚则、是否需要加强信用惩戒、是否强化垃圾收运企业的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责任、是否建立分类收运监督制度。
此外,为更好推进“开门立法”、反映群众关心关切,代表们还将重点了解市民群众希望政府在生活垃圾管理过程中考虑和解决的具体问题,以及对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建议。
(摘自《北京日报》2019年08月08日 高枝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