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日期:2019年07月16日 来源:重庆人大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提出了原则要求,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作出了系统全面部署,硬化实化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政策安排。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总方针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要认真学习领会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其丰富内涵,采取超常规的政策举措,加快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方针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党的“三农”理论的创新发展。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始终高度重视、正确处理“三农”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先后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等一系列重大论断。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提出并深刻阐释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这一总方针,进一步明确了对工农城乡发展优先序的战略考量,强化了对农业农村农民“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导向,把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重要性提升到新的历史高度。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体现了鲜明的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我国拥有13亿多人口、近6亿人生活在农村的基本国情农情决定了,没有农业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富裕、没有农民安居乐业,国家现代化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稳固的。即使将来我国城镇化率达到70%,仍将有4亿多人生活在农村。农民落在现代化进程之后,既不符合党的执政宗旨,也不符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当前,农业依然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依然是全面小康的短板。不把农业农村发展摆上优先位置,拿出过硬办法,就无法补齐这个短腿短板,确保如期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重塑我国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如果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目标是要消除绝对贫困,那么实现国家现代化的第二个百年目标就是要缩小城乡差别,同步实现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就是要扭转长期以来“重工轻农、重城轻乡”的思维定势,建立起向农村倾斜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二、准确把握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内涵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要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这为我们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划出了重点、明确了方向。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中央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从目前情况看,“三农”工作的领导和推进机制、“三农”干部队伍和不少农村基层党组织还不能很好适应这一要求。一些地方对党管农村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所淡化,实际工作中“三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甚至部分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时有发生。针对这些问题,要认真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建立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制度,压实市县两级的责任,特别是推动县委书记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农村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要把到农村一线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将优秀干部充实到“三农”战线和基层一线,抓实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真正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  

健全城乡要素合理流动体制机制,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近年来,我们在统筹城乡发展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城乡要素合理流动的体制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渠道还没有完全打通,要素不平等交换问题还比较突出,农业农村“失血”问题仍很严重。比如,搞城市建设主要征占农村土地,但全国土地出让收益支出中用于农业农村的比重还不到30%,;每年新增1600万农村劳动力进城,大量有文化的年轻人持续外流,“谁来种地、谁来兴村”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必须强化制度性供给和政策安排设计,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改变资源要素向城市单向流动格局,让土地、人才、资金、技术、科技等各类发展要素更多流向农业农村。  

加大公共财政倾斜支持力度,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农业农村建设面广量大,很多项目都是公益性的,社会效益明显高于经济效益,必须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主渠道作用。据粗略测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完成农村厕所、生活垃圾和污水专项整治“三大革命”,需要建设资金超过3万亿元。我国大多数县乡财政都是“吃饭”财政,村集体经济家底普遍较薄,仅仅靠农村农民自身的力量,靠现有资金筹集渠道、投入力度,远远满足不了农业农村发展需要。为此,要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加大公共财政倾斜力度,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不断增加。同时,加快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集中力量办大事,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金配置到农业农村。  

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城乡差距大,最直观、农民反映最强烈的,还是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的落差。近年来,我国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明显改善,但与城镇相比,仍是两套标准、两个天地。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约1/3的行政村村内道路没有硬化,近1/3的村生活垃圾没有集中收集处理,超过80%的村生活污水未得到集中处理,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的农户比例不到一半,不少村庄还没有连上4G网络和宽带光纤,农民看病、子女入托上学还有不少难处,因病致贫现象仍大量存在。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推动公共服务资源更多向农村倾斜,持续改善路、水、电、物流等基础条件,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全面提升农村科教文卫体、养老社保等公共服务水平,努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  

三、坚持不懈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落到实处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历史交汇期。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如期完成“三农”领域硬任务,稳住“三农”这个战略后院,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不动摇。着力健全各级党委全面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不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快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把加强党的领导、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党内法规形式确定下来。尽快制定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实施细则,把“四个优先”落实情况列入乡村振兴工作年度报告、市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各级党委政府的硬约束。按照关爱干部、激励干部的新要求,完善“三农”干部培育、配备、管理、使用机制,着力培养造就“一懂两爱”的“三农”工作队伍。  

抓紧抓实“三农”领域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坚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中之重、急中之急,重点解决好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存在的短板问题,加大向深度贫困地区和深度贫困人口倾斜支持力度,下大力气抓好产业扶贫,建立健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的机制办法。扛稳粮食安全这个重任,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要千方百计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2018年水平上,统筹抓好其他重要农产品供给。紧紧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把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往深里做、往细里做,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以及乡村旅游、“互联网+”等新产业新业态,实现乡村产业兴旺,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提升村容村貌,建设生态宜居乡村。统筹抓好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文明乡风等任务。  

建立健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强“三农”问题研究,创设出台一批含金量高的重大政策。要打破城乡二元分割的体制藩篱,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加快研究制定完善农业支持保护的意见,按照增加总量、优化存量、提高效能的原则,构建新型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健全完善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支持、社会积极参与的农业农村发展多元投入格局,加大金融支农力度,落实县域新增贷款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政策,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引导工商资本投向乡村振兴。强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推动依法兴农、依法护农。  

抓紧谋划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用好深化改革这个法宝。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以土地制度改革为牵引,统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等各方面改革。要全面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完善落实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研究提出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配套政策。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配套制度,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清产核资任务,探索新型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完善“农户+合作社”、订单农业等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摘自《求是》2019年第7期韩长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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