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形成原因及解决对策

日期:2019年02月28日 来源:重庆人大

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民营企业解困,是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创新创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在民营企业座谈会着重提出要解决好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后不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解决好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推动更大规模减税、更明显降费,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形成原因

融资难,难在何处?一是部分大型民企体现为高杠杆下的融资难。难在其非理性扩张、新项目掩盖旧项目等问题突出,经济上行期尚能周转,一旦外部环境变化就会陷入财务困境,“抽贷”“断贷”导致其资金链断裂,出现流动性问题。二是部分中小企业因经营困难融资难。难在因为国内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国际贸易摩擦等经济大环境因素,销售额大幅下滑、利润不足,银行根据其经营状况和风险程度,往往难以追加贷款,甚至需压缩贷款额度。三是部分企业面临市场出清融资难。一部分过剩产能、落后生产力面临市场出清,不符合银行信贷投向的趋势和原则。四是小微企业“担保”难。相当一部分小微企业因房地产等可抵押物证照不齐或不合法,无法作为合格抵押物获得银行融资。五是短贷长用,企业转贷难。一些小微企业存在建设厂房、购置设备扩大再生产等中长期融资需求,但银行相应的融资产品相对匮乏,或者虽有产品但准入条件较高,供需矛盾形成短贷长用现象。此外,受经济下行影响,部分大型企业也出现资金周转减速的情况,延长了占用交易链上小微企业货款的时间,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小微企业资金困难。六是难在小微信贷业务经营成本普遍较高,银行资金成本与实际经营风险不匹配。从管理成本看,由于小微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经营不规范、财务不透明、信用记录缺失等问题,银行获取和验证相关信息的管理成本较高。七是难在部分银行从业人员对前期出现的小微不良贷款心存芥蒂,业务拓展难。商业银行一些信贷从业人员因为前些年受小微贷款不良问责处罚的比例较大,一定程度上患上了“恐贷症”“惧贷症”,拓展民营企业的动力不足。八是难在中小民企大小项目的建设主要依靠信贷融资。目前中国的风险投资市场不活跃、私募基金规模小、债券市场也不够成熟,因此间接融资仍是企业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截至2018年三季度末,我国社会融资规模总量197万亿元,其中金融机构贷款总量134万亿元,占比约68%;其他社会融资总量63万亿元,占比约32%。

融资贵,贵在何处?在宏观经济下行周期及复苏期,货币政策向市场资金价格的传导过程中,因为资金风险溢价的对冲,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降空间受限,企业融资成本高。融资贵,一是贵在小贷公司、网络借贷(P2P)等新机构新业态的贷款利率较高。各类放贷机构的贷款利率相差较大,银行尤其是大型银行利率普遍较低。二是贵在从非银行机构借入搭桥资金的费用较高。由于企业销售回款与偿债支出错配,企业需要通过小贷公司、民间融资等非正规金融渠道进行频繁倒贷,为此支付的费用据不完全统计在贷款本金的2%—3%左右。

总体看,由于民营小微企业多处于产业链末端,经营风险相对较大,从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角度看,融资收益必须要覆盖资金和业务成本和符合风险溢价,才能使得融资业务变得商业可持续。因此各融资主体只有在融资收益能够抵补高风险成本情况下,理论上才会对小微企业融资,这样必然就导致融资贵。反过来,如果融资主体必须降低对小微企业的融资价格,就必然精选经营风险低的融资对象,这样就会形成多数小微企业融资难。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要优先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甚至融不到资问题,同时逐步降低融资成本”。

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对策

按照抓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的思路,化解“融资难、融资贵”的矛盾,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推动民企高质量发展,需要首先解决“融资难”,再逐步解决融资贵。同时,需要各级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创造良好金融生态,需要银行站高定位、加大创新、改进服务,也需要小微企业加强自律、规范经营、增强实力。

商业银行应多管齐下提升民营和小微金融服务水平。一是在思想认识上要解决“不愿”的问题。充分认识到全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银行经营发展的“蓝海”,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就是支持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加大业绩效考核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挂钩力度。二是在机制保障上要解决“不敢”的问题。建立信贷从业人员尽职免责机制,鼓励基层机构和员工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三是在发展方向上要解决“不明”的问题。客观评判民企的市场前景和阶段性困难,帮助渡过难关,优先支持扎根实业、主业突出、管理规范、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具有核心技术的民营企业,并根据不同生命周期发展阶段的企业金融需求特征,灵活运用不同金融产品组合,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四是在信贷经营能力上要解决“不会”的问题。着力将信贷发展理念、信贷结构、产品设计、业务模式、审查审批和风险控制与经济转型升级的步伐、民营企业的金融需求实现协同和匹配。五是在服务创新上要解决“不活”的问题。尝试运用应收账款质押、保理等产品和手段,在保证真实性的基础上提供融资支持;尝试推出针对小微企业的中长期贷款品种,满足小微企业购置设备、购买或新建厂房等扩大再生产需求,避免短贷长用,对已用于长期投资的短期贷款,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重定期限,或采用续贷、年审制等方式进行合理接续。

民营企业应增强风险意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民营企业主应树立高质量发展的意识,主动加强自身的教育培训,提高对企业经营的风险认识,做到量力而行,避免过度融资、短贷长用等问题;民营企业应理性发展、增强定力、固守本业,避免盲目进行多元化投资、过度扩张;小微企业主应主动积累个人及企业的信用信息、经营数据、佐证材料,为融资支持创造条件。

充分发挥政府和监管机构的主导作用。从长远发展考虑,在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前提下,发展多层次融资市场,鼓励创新融资新模式,拓宽民企直接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解决因杠杆率过高导致的融资困难问题。主导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政府职能部门积极倡导并推进企业诚信文化建设,改善地区信用环境,加大对失信企业和个人的惩处力度,解决贷款案件判决难执行难的痼疾。主导建立小微企业数据库,建立小微企业信用评级体系,使金融机构能及时拿到企业的真实信息,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的难题。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等新机构新业态的监管,整治各种乱象、规范经营行为,适当提高网络借贷机构的准入门槛。(摘自《学习时报》2019年12月28日  韩松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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