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再出台减负政策,推动实体经济企业发展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针对当前我市实体经济企业发展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在已出台“涉企减负30条”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市政府日前发布《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将在市级建立首期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民营企业纾困基金、将市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规模扩大到20亿元等18条新政策。
财政扶持:建首期百亿元民营企业纾困基金
措施提出,市级建立首期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民营企业纾困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帮扶存在流动性风险等暂时困难的民营企业渡过难关。
同时,推动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整合,探索建立市级融资担保基金,增资优质民营担保公司。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的融资担保公司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80%,由此产生的代偿损失,按20%比例进行风险分担。
金融支持:拟上市企业改制给予税收奖补
措施提出,将市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规模扩大到20亿元,覆盖面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大型民营企业,使用时间延长至15个工作日,单笔使用金额提高至8000万元,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
在新增的公司类贷款中,引导大型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不低于1/3、中小型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不低于2/3,力争3年后银行业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不低于50%。推动银行机构实现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小微企业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力争全市3年新增小微企业贷款1000亿元。
同时,对重点拟上市企业改制给予不超过600万元的税收奖补、对成功上市的给予200万元奖励。积极储备优质项目,吸引私募投资基金加快进入我市,力争年度新增股权投资规模100亿元以上。
降低企业成本:困难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税
在降低企业成本方面,措施提出,在社会保险费征管机制改革过程中,确保企业缴费方式稳定,对企业以前年度的欠费,一律不得自行组织开展集中清缴。企业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按税法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延期缴纳,延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因客观原因导致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可向财政部门申请减免不超过1年或者缓缴不超过6个月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经人力社保、财政、经济信息等部门认定后,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
此外,还将落实国家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期限等政策,允许企业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在5%—12%的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支持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通过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等方式减轻负担。
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年底前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
措施提出,压缩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等办理时限至3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年底前完全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
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取消初步设计审批、消防方案设计技术审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15项审批事项。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21项审批事项在全市推行告知承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摘自《重庆商报》2019年01月07日 张瀚祥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