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新规1月起施行

日期:2019年02月28日 来源:重庆人大

修改后个人所得税法、电子商务法、土地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一批和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实行,更好地为百姓生活保驾护航。

新个税政策引关注,释放更多惠民政策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下称个人所得税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这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体现了和谐社会人性化,其主要内容为:

起征点调整至每月5000元。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将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月(6万元/年)。这一标准综合考虑到人民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的因素,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新增五项专项附加扣除。今后计算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这是我国首次在个税制度中引入专项附加扣除,让个税更好地反映不同家庭的负担情况,更能照顾生活压力较大的特定群体。

增加反避税条款堵漏洞。增加反避税规定,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为网购消费者撑起法律“保护伞”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下称电子商务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为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奠定了法律框架。

微商、直播销售等被列入电子商务经营者范畴。针对实践中通过微信、网络直播等形式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情况日益增多的现象,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利用微信朋友圈、网络直播等方式从事商品、服务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个人代购、微商也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依法纳税,而利用电商方式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等无需进行登记。

擅自删差评,最高将处以50万元罚款。电子商务法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删除消费者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拒绝套路,搭售“默认勾选”被禁止。实践中,一些电商经常采取使用很小的字号、默认勾选等方式,使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让一些权利或者被捆绑搭售。对此,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平台承担相应的责任。电子商务法规定,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让群众住得安心、吃得放心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下称土壤污染防治法),这是我国首部规范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有:

明确落实土壤污染防治的政府责任。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地方各级政府及其负责人、县级以上政府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内容。

建立土壤污染责任人制度。强化土地使用权人从事土地开发利用活动时的保护土壤义务,确立了按照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和政府的先后顺序承担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义务的基本制度框架,明确了土壤污染责任人变更及不明确或有争议的情况下责任人如何确定的问题。

设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国家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制度,设立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主要用于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无法认定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以及政府规定的其他事项。

我国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

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国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扩大清单范围。

税收政策的调整,将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今后随居民收入提高相机调高。将单次交易限值提高至5000元,同时明确完税价格超过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明确已经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2019年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启动实施

2019年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将全面启动实施。据了解,国家医保局近日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推进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立。各地要抓紧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未出台整合方案和尚未启动运行的地区要抓紧出台方案并尽快启动实施。

通知提出,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7年基础上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90元。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220元。

电子证照六项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帮助实现全国“一网通办”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密码管理局)日前正式对外发布《电子证照总体技术架构》《电子证照目录信息规范》《电子证照元数据规范》《电子证照标识规范》《电子证照文件技术要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接口规范》6项国家标准。

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的不断深入,电子证照作为具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的专业性、凭证类电子文件,日益成为市场主体和公民活动办事的主要电子凭证,是支撑政府服务运行的重要基础数据。制定发布电子证照国家标准将为国家电子证照库和基础平台建设,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的电子证照互认共享,推动证照类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等提供标准支撑。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电子证照系列标准规定了电子证照应用的总体技术框架、统一的证照分类规则和证照基础信息,有助于推动实现全国“一网通办”,让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服务更顺畅,让百姓切实感受办事更便捷。该系列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摘自《检察日报》2018年12月31日  陈章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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