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问题(建议)清单制 提升监督工作实效
近年来,云阳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建立健全问题(建议)清单制,将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项视察等时发现的问题(建议)整理成清单,交县政府研究处理,推动一批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有效解决。他们的做法,可供借鉴参考。
一、用制度规范“清单”。云阳县人大常委会将推行清单制写入相关工作制度,使清单制有制可依、有序可循。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修订《云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汇编》,明确提出推行“清单制”等要求。之后修订《云阳县人大常委会县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时,新增“决算的审查和批准审计查出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详细列出清单”。在实践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清单格式基准,要求每一份清单都要注明问题(建议)来源、名称、具体内容、牵头整改单位、推进情况、人大复核评价等基本事项,规定清单由县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审定,再印送县政府研究处理。以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社会建设监督工作问题(建议)清单》第一项建议为例,清单首先注明该建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名称为“进一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具体内容是“尽快组建我县心理健康咨询协会(暂命名),整合各部门现有专业人员资源,深入学校开展心理疾病预防”,类别是“建议类”,牵头落实部门为县政府办公室,使建议清晰明了、便于办理。
二、用清单收集问题(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在开展各项监督工作时,尽可能用清单收集被监督对象(单位),专业人员,镇、村基层干部,群众代表所反映的问题或建议。系统化查找问题,如专项评议县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组带队调研环保执法(含征求对《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建议)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涉及水环境问题整改、全县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学校生活污水治理、医院医疗废水治理、工业废水污水治理等六方面内容系统收集相关问题及建议,再由相关专工委以清单形式向主任会议作汇报,数易其稿,最终确定问题(建议)清单共计18项转交县政府办理,推动解决了全县水污染防治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明察暗访找问题,如调研县城住房安全工作时,调研组组织五位有城市建设与社区管理经验的县人大代表到青龙街道悠然居、丽江景苑、六号路口等地进行明察暗访,查找行政执法、物业管理、群众自治等在住房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再结合公开调研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建议)清单8项交县政府办理。
三、用清单反馈问题(建议)。在问题(建议)反馈方式上,县人大常委会的调研报告侧重阐述面上的问题(建议),清单则与之对应,以附件的形式逐一罗列出某项具体的问题(建议)。清单所提问题(建议)坚持具体精炼、便于整改原则,只要“干货”,对调研发现问题直接“点名”,所提建议具备可操作性,避免相关部门整改时“空对空”,流于形式。比如,《关于全县旅游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附调研发现的6大方面24项问题(建议)清单,《关于县政府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工作情况报告的评议意见》附民营企业反映的11项问题(建议)清单,问题、建议都非常具体。
四、依法开展约见。问题(建议)清单形成后,根据工作需要,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领衔,组织参与调研的代表依法约见相关部门负责人,当面提出要求。2020年10月,由常委会分管领导领衔,县人大社会委组织十余位代表依法约见了县政府办公室、县民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18家相关单位负责人,面对面交办《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社会建设监督工作问题(建议)清单》,要求各单位要按照分类施策原则,扎实做好各项整改工作,各单位负责人当场针对清单内问题(建议)提出相关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性。
五、对照清单检验整改情况。坚持“一张清单管到底”,由县人大相关专工委持续跟踪监督,于每季度末收集相关单位办理清单所列问题(建议)的情况。再通过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清单所列问题(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复核、作出评价,做到成熟一项、销号一项。将相关单位对清单所列问题(建议)办理情况作为本年度人大民主法治考核依据之一,对办理不力的部门适当扣分。同时,要求承办部门以“填表”形式对问题(建议)研究处理情况逐一进行报告,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公开并开展满意度测评,督促问题整改。2019年来,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先后对学前教育、旅游产业发展、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水污染防治等128项问题(建议)清单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满意并销号95项,不满意要求重新办理12项,需长期坚持整改并纳入跨年度跟踪21项,有力推动了一批具体问题整改和建议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