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人大常委会:严把三关六环节 抓实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

日期:2020年11月04日 来源:重庆人大

近年来,巴南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督办工作。通过严把事前、事中、事后“三关”和提出、协商、时限、督办、评价、公开“六环节”,不断健全完善督办工作机制,取得较好成效,他们的做法,可供借鉴。


一、严把事前关

提出环节,确保建议质量。一是切实加强代表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分级培训相结合、综合培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闭会履职实践与会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代表对议案建议知识的把握。二是定期通报情况。以《巴南人大》和《代表学习参考》为载体,选编党和国家出台的大政方针、我市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和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有关政策,让各镇街的区人大代表小组了解“上情”和“市情”。三是强指导抓质量。在每年区人代会前,发出通知要求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和“热点”“难点”问题。同时,进一步明确镇街人大代表小组的指导责任,对代表提交议案建议进行统筹和指导审核,要求代表提交的议案建议要“三有”: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体现“三性”:思想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过好“四关”:知情关、调研关、论证关、撰写关。

协商环节,把准办理方向。构建议案和重点督办建议办理“五方会商”机制。在议案、重点督办建议交办后的15个工作日内,常委会督办领导和督办机构组织提建议代表、承办单位、相关专家、相关镇街干部和群众了解具体情况,共同研究办理方案、明确措施,提出意见并就办理工作达成共识。通过在办理初期有效凝聚各方共识,形成了督办和承办的合力,切实理顺了督办领导和督办机构与建议代表、承办单位三方关系,真正实现寓支持于监督中。


二、严把事中关

时限环节,确保按时办结。一是抓要点,确定督办重点。及时将确定的议案、重点督办建议、督办领导和督办机构,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一府一委两院”,并提出办理的程序和时限。二是抓交办,落实工作责任。督促区政府及时牵头组织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布置交办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办结时限。三是抓沟通,确保按时办结。建议办理过程中,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保持同“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联系,随时了解掌握建议办理工作的推进情况,确保建议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督办环节,强化督办力度。一是建立分工督办工作机制。对督办机制和方式加以细化和完善,使督办工作按规定程序有序进行。以“突出重点、细化分工、责任落实、共同参与”为原则,形成由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具体负责,区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分工参与的督办工作机制。二是实行领导多层督办。实行由督办领导带队督办、分管领导个别督办、主任会议听取汇报督办、跨年度督办等多个层次进行。三是强化视察督办。组织常委会委员和代表通过检查、视察等方式,促进办理工作的落实。四是随机抽查督办。组织相关督办机构采取随机抽查、暗访等形式对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进行随机督办,确保办理工作不走过场。


三、严把事后关

评价环节,注重办理质量。一是对建议的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分别进行评价。重视评价机制的落实,将代表满意不满意作为建议办理质量的衡量标准。在代表建议回执中增加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的评价,避免了办理单位“重答复、轻落实”和代表“被满意”情况。二是在每年7月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三是严格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审议。在交办后七至八个月内,由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关于办理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在区人代会上,“一府一委两院”分别口头向代表报告议案和建议的办理情况。四是严格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测评。区人代会上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分别对“一府一委两院”办理工作进行总体测评和对议案、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逐项测评。

公开环节,完善结果通报。一是向部门进行督办通报。督促区政府督查室,每月对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形成督查通报。二是向代表通报测评结果。区人代会上的测评结果,区人大采取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区人大代表进行通报。三是向社会进行新闻通报。对“一府一委两院”办理情况测评结果,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公报、区人大网站、区政府网站、《巴南日报》等媒体进行公布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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