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人大常委会:“五评”结合做实全程监督链条

日期:2020年09月14日 来源:重庆人大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近年来,江北区人大常委会针对预算编制质量不高、预算执行进度滞后、财政资金绩效不好等问题,积极探索“五评”结合工作法,做实“全口径、全覆盖、全过程”的监督链条,增强预算审查监督的刚性和实效。他们的做法,可供借鉴参考。  

一评:部门预算公开评审。部门预算公开评审是提高预算编制质量的重要手段。2017年起,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在十个部门试点预算公开评审,2018年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区级部门,2019年实现区级部门和街道“全覆盖”。三年来,由区人大机关,区财政和审计部门人员,人大代表、预算监督专家、高校教师等组成评审组,对预算单位申报项目支出的立项依据、绩效目标、执行条件、经费预算等进行评审论证,累计审减项目支出预算9.35亿元,平均审减率为17%。预算公开评审,规范了政府部门的支出行为,提升了财政资金效能。  

二评:预算执行预警评审。预算执行情况是区人大常委会监督的重点。2019年起,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利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对全区区级预算单位项目支出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加大了预算执行的实时监督力度。按照项目预算实际执行进度与计划执行进度的差额,按10%、20%、30%三个档次预警标注,分类通报。将预算执行情况与次年预算安排挂钩,2019年年底,区人大常委会对区委编办、区教委等连续2次预警差额为30%及以上的12个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评审。通过听取部门汇报、评审组现场询问、评审组合议等程序,认定其中9个部门的10个项目,对预算执行进度滞后的情况说明不成立、不充分,要求区财政局相应调减了这10个项目2020年的支出预算151.8万元。  

三评:部门决算质量评价。决算是预算执行情况的综合反映。区人大常委会在部门预算公开评审、预算执行监督的基础上,通过对部门决算情况进行审查,构建起“编制—执行—决算”的“全过程”监督体系。2015年起,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对部分区级部门决算情况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书,要求部门限期整改。为进一步增强决算审查工作实效,自2020年起,区人大常委会开始对部门决算质量进行评价。评价分数为客观分(40分)和主观分(60分)两部分。通过量化评价标准、细化评价流程,由预算审查专家和人大代表依据部门提供的决算审查资料,结合现场审查情况、财政部门的初审意见等,进行主观分的无记名评分。区商务委、司法局等四个部门在质量评价中,分别得到47.53~51.43不等的主观分数。区人大常委会还将结合审查意见办理等情况,确定各部门的客观分和最终得分,评价结果将直接与部门考核及次年预算安排挂钩。  

四评:重大项目前期评估。重大项目是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撑点、增长点和突破点,也是人大经济监督的重要“着眼点”。为把好重大项目的“入口关”,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年初从区政府重大前期项目库中选择3~5个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环境工程等项目进行可行性评估审议。结合第三方工程咨询机构评估意见及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审议意见,提出最终评估审议意见,交区政府落实并要求及时反馈落实情况。2019年,区人大常委会经过评估发现203中学周边道路工程、明月湖环湖慢行系统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必要性和建设规模需进一步论证,提出“暂缓实施”的审议意见,督促区政府及时暂停了这两个项目的前期工作。  

五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重点项目预算及绩效情况是人大预算监督的主要“发力点”。区人大常委会探索建立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围绕项目决策、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办法健全性、执行有效性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进行综合评价。通过整合财政、审计力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邀请预算监督专家、人大代表全程参与,提升了人大绩效评价工作的质量。在2019年首次绩效评价中,对江北嘴实验学校新建工程等三个项目,分别给出“优”“中”“差”的评价等级,并召开情况通报会,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和项目分管副区长全部到会听取情况通报,积极回应问题并承诺切实整改。同时,区人大常委会加大了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对绩效评价结果为“差”的部门,对其年度考核实行倒扣分,彰显了人大监督的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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