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人大常委会严把“三个环节”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南川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实效为目标,不断改进监督方式,严把现场调研、问题交办、清单整改“三个环节”,努力实现精准监督、有效监督。
一、坚持现场调研“面对面”。为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区人大常委会在监督事项启动后,根据具体情况开展不同类别的现场调研,力求全面、深入、准确。一是分行业调研。对专业性强的监督事项,分行业分领域调研。如开展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评议时,对工业、农业、旅游等方面共23家民营企业实地调研,并召集85家民营企业交流座谈,充分发挥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的专业优势,获得专业性强的调研成果。二是分片区调研。对涉及面广的监督事项,将乡镇(街道)分片区进行调研,实现调研全覆盖。三是问卷调研。对群众关注度高的监督事项,通过报纸、网络、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服务窗口等渠道发放调查问卷,通过信息化手段收集社情民意,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二、坚持问题交办“一对一”。为增强监督实效性,促进工作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交办责任部门,并跟踪督促整改。一是一般问题现场交办。对调研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现场交办责任单位,对能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解决的当场解释,需研究解决的限时反馈。二是重要问题整理交办。对调研收集的重要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形成交办通知,送“一府两院”研究办理。针对具体问题,明确指定整改落实单位,要求相关单位依法依规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限时整改落实。三是共性问题及时报告。对调研发现的共性问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报送区委主要负责人,同时抄送区政府负责人及有关部门,为领导决策和部门工作提供参考。
三是坚持清单整改“硬对硬”。为促进审议、评议意见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效果导向,全面推行审议、评议问题清单,并开展量化打分测评,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性。一是推行审议、评议问题清单。在审议、评议意见中附上问题清单,明确具体整改事项、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要求报告机关研究处理并对账销号。二是开展量化打分满意度测评。修订了《重庆市南川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评议意见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规定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时,可以采取填写测评表的方式。测评实行百分制,设置若干测评项,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有关报告后,结合调研视察掌握的情况当场打分。根据测评表平均得分确定测评结果,85分以上为满意,70分至84分为基本满意,不足70分为不满意。三是强化测评结果运用。区人大常委会及时将测评结果报告区委,抄送区委组织部,并向区人大代表通报和向社会公布。对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的,要求有关单位继续做好整改工作;对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要求其重新办理并在两个月内报告情况、再次接受满意度测评,如仍为不满意的,区人大常委会将采取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处理。